关于中国现阶段传媒法发展的思考

关于中国现阶段传媒法发展的思考

ID:34493972

大小:189.39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06

关于中国现阶段传媒法发展的思考_第1页
关于中国现阶段传媒法发展的思考_第2页
关于中国现阶段传媒法发展的思考_第3页
资源描述:

《关于中国现阶段传媒法发展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理论探索TELEVISION关于中BR国OA现D阶C学界对于传媒法以及传播法之间的区章予以规范,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A段分尚有争议。传播法又称大众传播法,为英文《电影管理条例》(1996)、《出版管理条例》Smassmedialaw对应之中文。根据我对传播法(1997)、《印刷业管理条例》(1997/2001)、《广T传功能之理解,传播法通常旨在调整言论发表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电信管理条例》者、受众、传媒渠道、传媒机构之间的权利义(2000)、《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媒务关系。传播法最主要的特征在于,其具有相(1994

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当广泛的内涵,上及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性规定》(1996/1997)、《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权利,下达国家对各传媒机构的相当细化的法》(2000)。管理。而传媒法则通常更加细化,亦更侧重操由上可见,目前阶段传媒法法律渊源基发作性与实际性,其主要功能在于规范传媒渠本上表现为行政规章。由于大半行政规章系道以及传媒机构、传媒从业者等主体。我认由国务院授权各主管部委办起草,立法思路展为,可以简单的理解传媒法为传播法的一部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到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管分,是调整传播法中特定几个主体关系的法理的影响,且由于各部委办立法水

3、平参差不的律。随着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传播法亦齐,立法思路不一致,形成“法出多门、法理不应响应该等发展所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与一”的混乱状况。而与此相应的是,社会经济思需求,而在传媒法领域尤为明显:由于新传媒迅猛发展,新传媒广泛出现,媒体经济形态发的迅猛发展,以及新传媒理念的形成,在传媒生重大变化,现有的行政规章由于其滞后的考法领域出现了一部分法律上的真空区域以立法思路、监管模式以及管理标准与要求不及灰色区域,进而给传媒机构与传媒从业者统一,在调整与规范媒体渠道与媒体机构方造成了一定的困惑。本文旨在通过考察中国面已经表现出力有弗逮的颓势。T现阶段传媒

4、业之发展及其面临之困惑,进而传媒在经济规模化、多元化的过程中,不E蒋L新分析传媒法应当在当今传媒业发展中起到可避免的伴有种种新的问题与困惑,并对现E苗的作用。有的传媒法结构提出了挑战:V由于长期以来的体制原因,我国传媒业首先,随着传媒机构的产业化与市场化,IS在九十年代以前一直是处于国家直接领导造成了传媒机构与传媒从业人员的传媒理念S与指导的行政管理状态,诸多传媒机构一直的转型,进而形成了新的传媒理念。在以往的IO属国家所有并由国家直接通过行政手段经“完全以政策为导向”以及“大锅饭”体制下的NN营或授权经营,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所体现的传媒机构,更多的是

5、侧重于宣传政策、宣传典对传媒业的管理与监督自然也基本上为行型的传统社会主义传媒任务,而经历了二十政管理与监督,具体表现为主要通过行政规多年的发展,传媒经济业已形成相当的规模,章与制度来规范传媒机构的行为。即便在传市场经济的主导地位业已确认,并且许多数媒业得以迅速发展的九十年代之后,直接针传媒机构不复为公有经济的附属物,对于大对传媒媒介的法律也基本上是以行政规章多数的传媒机构而言,其优先考虑的是如何趥趷的形式出现,并且对于不同类型的传媒媒介在整个经济体中生存下去并求得发展,在一采取“分而治之”的手段,分别制订具体的规定程度上,逐利性已成为大多数传媒机构的

6、………………视听纵横2009·2BROADCAST理论探索重要特征之一。随之而来的,则发展而发展的原则,应当以立法社会成本是相当巨大的,因此,是传媒机构逐渐颠覆旧有之传的形式予以肯定。然后亦有一部对于新传媒渠道的法律约束是媒理念,而转为关注市民生活、分惟利是图的现象完全无视法必要的、迫在眉睫的。同时,我们迎合受众需求。在由政策主导型律、传统道德,对之视若无睹必亦应注意到,由于传媒经济的市转型为受众需求主导型传媒理然将严重影响到社会综合素质场化,传统传媒机构为了追求规念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与社会良知。而传统的行政规章模效应和防范风险,也在不断的B与

7、法律、伦理、道德相冲突的现在制订过程中恰恰忽视了这部向综合化、多元化的传媒集团发R象。部分传媒机构在强调迎合受分传媒行为,进而造成了法律的展。大量传统传媒机构业已涉足O众需求、占领市场时过犹不及,真空地带与灰色区域。对于上述新传媒渠道。这对于传媒法立法往往会以违背法律、传统道德的负面现象的规范,不应一概以立者来说,也是个新课题。针对同A事件报道吸引眼球。对于社会而法的手段进行禁止,因从受损害一传媒机构,由于目前法出多门D言,这些报道在很大程度上起到的社会利益来分析,某些负面现的传媒法体系,很有可能造成对C了负面作用,对受众进行了误象所涉及的纯粹是伦理道

8、德领于其通过不同传媒渠道所从事A导。而现有之传媒法由于以上所域的社会利益。如众所知,法律的同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