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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行政手段的举报奖励制度研究王莉提要:制度史表明举报奖励制度已由最初的保障民主监督权发展到同时服务于一定的行政目标。晚近行政举报奖励制度被越来越多采用,成为行政主体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但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文章通过行政举报奖励制度与举报制度、行政奖励制度关系的研究明晰其制度定位,通过对其作用机理的研究明晰其特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并回应行政举报奖励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协调问题与自身合法性的保障问题,旨在为行政举报奖励制度的有效和规范应用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关键词:行政举报奖励制度功能特性
2、制度协调作者王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杭州310025)举报奖励制度在许多国家存在,在我国也是由定位、内在机理与特性、与规制目标及相关制度的协来已久。晚近,作为一种行政手段,行政举报奖励制调、制度提升等方面研究作为行政手段的行政举报奖度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行政管理中发挥励制度,以求教于方家。着重要的作用。但热闹的制度实践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音:制度设立后应者了了、举报人被害事件频频发一、制度相位生、有组织的职业举报人出现并利用公权诈骗等等
3、。反映出一系列制度缺陷,例如制度创设随意,缺乏保密当下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现实中时常出现执制度和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没有意识到道德风险的法者由于处于信息劣势不能进行有效执法的情况,而存在,缺乏防范及惩处措施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特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最直接方法是让信息优势者向信息别是在运用中被扭曲,给行政部门造成巨大的负面效劣势者提供信息,这是行政举报奖励制度受到重视并应,导致了相反方向的制度实践。!所有这些都提示被普遍采用的认识前提。而为适应现代行政任务多元学者关注∀行政举报奖励#这一现实制度。本文从制度的现
4、实,行政活动方式的拓展,特别是行政奖励、行政*本文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0年一般课题%行政奖励初论&(编号:10CYB13)的成果。也有学者称之为悬赏举报制度,参见应飞虎:%我国悬赏举报制度建立之探讨&,%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1期。本文所指行政举报奖励制度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行政目标,设置奖励激励行政相对人向其提供有用信息的制度安排。!2006年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专门出台相关规定,禁止以举报奖励方式查处非法营运。2009年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发生后,成都市交委行政执法总队也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
5、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禁止举报奖励。∃145∃浙江学刊2010年第6期契约等方式被认可,使得通过奖励激励举报人提供有定和认识决定了行政举报奖励与行政奖励之关系。利于行政目的实现的信息成为现实。因此,对行政举1.内部性报奖励制度的准确理解和正确定位,离不开厘清其与早期,不论是在行政奖励的法规范上,还是在学界举报奖励制度及行政奖励制度的关系,以下分述之。的主流观点中,内部奖励都是行政奖励的重要内容甚就新中国的制度实践而言,从1998年开始举报奖至主要内容。例如%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励制度在全国
6、各地检察机关逐步推开,一个具有检察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01]39号)中的特色的举报奖励机制逐步形成。这一意义上的举报制行政奖励就仅仅针对国家公务员。又如有学者认为:度是为了保证公民民主监督权利的行使,充分发挥公∀行政奖励,指因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纪律等表现突民的监督作用而建立的。此后,举报奖励制度被广出或有特殊贡献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荣誉或物质利泛应用于其他领域。查阅国务院公报,共有18个文件益,以资鼓励。#(这样的行政奖励制度主要是一项人提出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涉及的领域包括惩处非法事制
7、度,举报奖励制度在其中没有存在空间。但1996集资、整治违法排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打击传销、查年学者崔卓兰就已经认识到行政奖励的主要对象为行处价格违法、网吧整治、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整顿和规政相对人,内部行政奖励宜从行政学、组织学角度加以范市场秩序、惩治税收违法等。而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研究。后来外部行政奖励越来越多,学者也不再强调的搜索,我们更是可以发现举报奖励制度在实践中被内部性,学者傅红伟更是明确提出行政奖励仅指行政应用的领域非常之广,在计划生育、环境污染、产品质主体基于行政管理职能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奖励,
8、行量、价格违法等领域应用的实例尤为集中。似乎大有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内部工作人员或机关单位在原有的举报制度基础上强调∀有奖#原则,将其变为所实施的奖励,属行政管理学范畴,与行政奖励有所不∀举报奖励制度#之势。举报制度所针对的不限于国同。)在外部行政奖励中,行政举报奖励制度获得了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是包括了行存在空间。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例如税收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2.先进性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