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考核办法(暂行)

信息考核办法(暂行)

ID:34437260

大小:31.67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06

信息考核办法(暂行)_第1页
信息考核办法(暂行)_第2页
信息考核办法(暂行)_第3页
信息考核办法(暂行)_第4页
信息考核办法(暂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信息考核办法(暂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信息及新闻宣传报道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和信息宣传工作,激励全县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多写稿、写好稿,及时宣传我县水利建设工作的态势、活动、特点、经验及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特色明显、多层透视、有利水利建设发展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及范围(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二)考核范围考核范围适用于全县水利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和奖励。1、信息考核范围水利信息是指被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用的各类水利信息,包括政务信息、组工信息及有关研究水利工作的论文、调研报

2、告等。2、新闻宣传报道考核范围水利新闻宣传报道是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和县级及以上行业媒体宣传水利5工作的各类新闻稿件(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言论、简讯、图片和图像、声音等。具体分为四类:第Ⅰ类:中央级主流媒体,主要包括:新华社(通稿)、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第Ⅱ类:水利部、省级主流媒体,主要包括: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中国水土保持》杂志、新华日报、《群众》杂志、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第III类:水利厅宣传主要阵地、省级晚报都市报、地市级主流媒体和其他重

3、要媒体,主要包括:连云港日报、连云港电台、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江苏水利》、《治淮》杂志。第Ⅳ类:全市水利系统宣传主阵地、地市级都市报、县级媒体和其他媒体,主要包括:苍梧晚报和县级各媒体(今日赣榆、赣榆电视台、赣榆广播电台等)。二、考核奖励标准(一)消息通迅类1、凡在第Ⅰ类中央级主流媒体上发表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奖励200元。2、凡在第Ⅱ类水利部、省级主流媒体上发表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奖励100元。3、凡在第III类水利厅宣传主要阵地、省级晚报都市报、地市级主流媒体和其他重要媒体上发表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奖励50元。4、凡在

4、第Ⅳ类全市水利5系统宣传主阵地、地市级都市报,县级媒体和其他媒体上发表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奖励30元。5、凡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奖励5000元;凡在《新华日报》上发表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奖励2000元。凡在《连云港日报》上发表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奖励200元。6、头版用稿的,按相应报刊级别,奖金翻番;头版头条用稿的,按相应报刊级别,奖金再翻番。(二)信息类1、凡水利信息被国家级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2、凡水利信息被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等省级采用的,每条奖励100元。3、凡水利信息被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等市级采用的,每条

5、奖励50元。4、凡水利信息被市水利局,县委、县政府等县级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5、凡水利信息被领导批示采纳的,按相应级别,奖金翻番。(三)研究成果类撰写的研究水利工作的论文、调研报告等,被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有关刊物采用,对指导和推动水利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的,按照相应刊物的级别,分别给予撰稿人400元、200元、100元、60元的奖励。(四)创优类宣传水利工作的新闻稿件、研究水利5工作的论文、调研报告等,在有关的评比活动中,获国家级一等奖的奖800元,二等奖的奖600元,三等奖的奖300元,获优秀奖的参照三等奖奖励;获省级一等级的奖5

6、00元,二等奖的奖300元,三等奖的奖200元,获优秀奖的参照三等奖奖励;获市级一等奖的奖300元,二等奖的奖200元,三等奖的奖100元,获优秀奖的参照三等奖奖励;获县级一等奖的奖200元,二等奖的奖100元,三等奖的奖60元,获优秀奖的参照三等奖奖励。三、具体考核要求1、实行一事一奖,不重复计奖,奖高不奖低。2、新闻宣传用稿奖、研究成果奖、创优奖,凭用稿报刊的原件、复印件、有关获奖证书或稿费通知单等,由撰稿人提出申请,经局人秘科统一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后兑现,每年兑现一次。3、信息奖励,由局人秘科根据来稿、用稿情况具体拟定,并报局领导审批后兑

7、现,每年兑现一次。4、一篇信息或新闻报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部门或个人)合写的,奖金由署名单位(部门或个人)按撰写比重进行分配,不重复计发。5、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的水利工作信息或宣传报道,如果是报刊记者和本局人员共同署名的,本局人员的奖励标准按50%执行,专职信息工作人员扣除目标任务后再奖励。6、凡出现批评性、负面新闻报道的,一律不计发奖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专题研究处理。对于确因业务工作重大失误而引发负面新闻报道,并因错报、漏报、迟报、协调不力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四、本办法由局人秘科负责解释。五、本办法自文

8、发之日起执行。赣水〔2002〕84号文件同时5废止。二〇一〇年月日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