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援助事业的历史使命及进路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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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年12月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Dec.2007第9卷增刊JournalofSoutheast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Vol19Supplement高校法律援助事业的历史使命及进路探析张雪瀛(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8)[摘要]高等院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是法律援助事业、法学实践教育体制改革和建构社会法律信仰的必然要求。然而,理论根据的缺乏、制度规范的缺失和经费来源的不畅阻碍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长足发展。本文基于对实证调研的结果分析,对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关键词]高校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立法建议;历史

2、使命[中图分类号]G64;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511X(2007)0S20151208[1]10是非理性的,慢慢会为现代的理性生活所取代。但现一、引言:生活·法律在,并不是所有社会生活中的人都懂法并依法办事,我们(一)何以“生活”正在倡导依法治国,但是法律还没有完全进入我们的生活并站稳脚跟。所以,我们不得不反思这样一些摆在我们面2005年10月的南京全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座谈会上,张律师谈起了他今年代理的一个为民工追讨工资的前的必须解决的问题与不得不跨越的障碍,即,法律怎样案子,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种感受使我不由地为我国法才能真正进入我们的生活?

3、律秩序的建构担忧起来。之所以担忧,是因为这并非个带着这样的疑问,2005年夏天,笔者赶赴北京和南京案,而是在笔者走访的26所高校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普遍这两座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底蕴的古都,开始对京宁两地的反映出现的问题。26所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实地调查、社会考察和访问。张律师介绍:累积发放问卷1080份,其中有效问卷943份,回收率我去年办理的帮民工追讨工钱的援助案件非常87.3%。这样做的目的基于这样一种动机,注重法律学科艰难,一方面实体上没有证据、程序上过了诉讼时效;的特殊性———理论联系实际,准备关注中国社会法律秩序另一方面,他们普遍缺乏法律常识,根本就没有意识的现实问题,

4、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社会现实上都获得一种去维权,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都会觉得是件麻烦的意义。事。而且很多时候他们甚至不愿意你去帮助他,而更(二)何以“法治”愿意通过武力解决问题。通过上面的事例可以看出,在国家向社会推行这种现在国家高倡依法治国的今天,现代性的法律意识会让代法律秩序建设的过程中,法律与人们的生活空间接触大多数人为这些人的遭遇而感到痛心与同情,同时也感到后,形成了两种力量交汇时所形成的锋面。在这个锋面惋惜,因为他们法律观念意识薄弱,不能运用法律的武器上,我们看到了两种空间、两种利益、两种知识、两种逻辑来保护自己。由此,具有反省意识的人们更渴望国家加速与话语在不断地进行

5、摩擦和较量、沟通与对话。其中之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建设步伐,提高人们的法律知识水是我们所熟识的和最常被重视的,那就是国家所倡导的现平,增强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意识,扫除法盲,使人们依法代法制空间。而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却为我们展示了另办事。外一种非理性的空间。这些弱势群体的声音经常是被我可以作这样的假设,如果我们国家所有公民都懂得法们所忽略的。并依法办事,国家法律制度健全而完善,整个社会生活肯如果法律秩序在中国社会属于真正的生活需要,如果定会井然有序。西方一些法治国家的社会秩序现状就是我们真正想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法治国家,如果是本着一种很好的例证,当然,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实行依法治

6、国务实精神,那么对后者进行重视、从后者的需求视角来看的一种原因和借鉴来源。可见,公民的法制观念是何等的待这项事业是非常必要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我们必重要。须了解:“人们是如何生活的,为什么这样?起什么作用?[2]53可是,我们如何解释这样一个现象:当我们的法律工会发生什么样的效果?”而法律援助事业是解读这两种作者告诉他们法律可以保护他的权利时,却有近一半的人空间最好的方式。正如伯尔曼所说的,“法律必须被信[3]45“谢绝”了这种好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解释说,人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一种法律秩序的建设,重要的们的法律观念太淡薄,不知道法律的用处,这种生活方式在于它能够

7、融入一种生活,成为民族生活有机的一部分,[收稿日期]2007-09-30[基金项目]河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技基金课题项目部分成果。[作者简介]张雪瀛(1983-),女,北京人,河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学、法律援助。152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9卷属于这种生活内生的,而不是外加的。如果法律不是自然于社会贫富差距加大而带来的对不公的冲突。那么如何融入人们的生活,而是一种强加,那么多大的强加力量,保障这部分人的权益在我国现有体制的大背景下不受侵就会在这种生活中引起相应程度的反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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