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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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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文案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推进绵阳科技城人才创新发展集聚中心建设,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绵委办发〔2012〕15号)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人才引进的主体是绵阳辖区内各类企事业用人单位(不含国家、省在绵
2、单位),重点是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各类企业。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个人自荐、公开招聘、考核招聘、调(流)动等方式由用人单位自主进行,或通过招商引资等渠道引进到我市创(领)办科技创新企业。第二章引才对象第四条 纳入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管理的引才对象,是指对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并能带来重大社会经济效益、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由用人单位引进或到我市创办企业,通过用人单位或所在县市区、园区申报后经市人
3、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标准文档实用文案第五条高层次创新人才。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累计在绵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引进工作期间对相关学术、技术和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主要包括以下类别: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正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的领军人才;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5名完成者。B类: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企业技术中心首席科学家;省部级自
4、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完成者;省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C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省“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及省部级优秀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重点培养对象。D类:其他具有特殊才能,为我市紧缺急需,经审核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第六条高层次创业人才。应在我市辖区内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300万元,且每年累计在绵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同时满足以
5、下条件:(一)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的形式来绵投资创办科技型生产企业或现代服务企业,所创(领)办企业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并处于产业化阶段的创业领军人才。标准文档实用文案(二)具有3年以上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或具有自主创业经历。在创业企业中拥有不低于20%的股份(含技术入股),并担任该企业高层领导职务,企业年上缴税金50万元以上。第七条高层次创新团队。应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以团队
6、协作为基础,以创新成果为支撑,进行持续创新的高端人才群体,并满足以下条件:(一)团队创新领域应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二)团队带头人应达到第五条中的A、B类人才标准,团队核心成员(经营管理层和技术研发负责人)中应有相当数量的高层次人才。(三)所从事的研究项目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开发利用价值。(四)所在企业、研究机构支持有力、服务到位,为创新团队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和环境。第八条高层次创业团队。一般指以团队带头人
7、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目的,进行持续创业的高端人才群体,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团队创办企业应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主导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二)团队带头人应是第六条所指的携专利、技术、项目、资金来绵发展的创业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经营管理层和技术研发负责人)中应有相当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在创业企业中拥有不低于30%的股份(含技术入股),并有至少3人担任该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标准文档实用文案(三)所创办领办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
8、万元以上,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工艺技术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并已具有一定规模,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年上缴税金200万元以上。(四)所在地方、产业园区支持有力、服务到位,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环境。第三章激励政策第九条经审核认定纳入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管理的引进人才或团队,享受财政资助、安家补助或岗位津贴。第十条财政资助(一)创新人才:A类人才享受50万元一次性资助;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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