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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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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上市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公司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支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的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中心支须设立劳动合同管理岗(可兼职),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事务,其职责是:(一)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含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手续。(二)按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就业登记等用工手续。(三)及时、准确将签订劳动合同的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立《劳动合同
2、管理台帐》(附件一)。(四)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第三章合同文本与劳动合同期限第四条合同文本分类(一)劳动合同书:使用于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主管、正式业务员及事务员;(二)见习人员劳动协议书:适用于试用和见习销售人员;(三)服务协议书:适用于公司新接收的大学生、异地调工调干员工等;(四)其他:如培训协议书、高职协议书等。第五条劳动合同与协议书原则上采用总公司统一的文本,分公司如采用自行制定或修订的文本,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法律责任人审核后方可使用。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的期
3、限为一至五年:(一)新入司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新接收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二)入司一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如下;1、中心支公司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2、通过公司调工调干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3、其他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第七条其他协议书的期限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订立、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八条中心支公司原则上在员工入司后一周内,须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劳动合同由公司和员工本人各执一份。第九条为了便于劳
4、动合同的管理,新员工入司初次订立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下列原则确定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一)第一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三月三十一日;(二)第二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六月三十日;(三)第三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九月三十日;(四)第四季度入司的,合同期限终止时间为十二月三十一日。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第十一条续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劳动合同管理员统计合同到期员工名单征求所在部门意见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核征求员工本人意见签订劳动合同。
5、(一)每个季初劳动合同管理员应及时统计当季合同到期员工名单,并填写《劳动合同续订征求意见表》(附件二),交所在部门签署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二)劳动合同管理员汇总拟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名单后,填写《续订劳动合同审批表》(附件三),经行政人事部初审、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无异议的即可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期
6、限届满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具体见附件四)通知员工本人,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离司手续。(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员工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离司手续。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一)除劳动法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公司制度和流程办理工作交接和离司手续。未提前三十日的,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一个月的月薪。(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当提前
7、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外,应依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给予经济补偿。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和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者调整经营方针策略,确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经向劳
8、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三)与公司签有特别约定或协议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特别约定或协议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办妥离司手续后,行政人事部方可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附件五)。第十六条劳动争议的处理员工与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行政人事部应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并协调处理。发生重大劳动争议的,须及时报告分公司行政人事部。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心支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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