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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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赢了网s.yingle.com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有关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内容提要中国行政法学界有关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的探讨已经从原来百花齐放的局面逐步集中到控权和平衡两种理论上来。前者认为行政法就是对行政权力加以控制的法律,而后者则主张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行政机关与相对人自身的权利义务互相平衡。然而考虑到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间的互动关系、行政权本身所具有的扩张性和潜在危害性以及中国社会的社会文化背景,以限制政府权力为核心的控权论更为适合目前中国的国情。  关键词行政法理论基础控权论平衡论  与改革开放同步,新

2、中国行政法学研究始于上个世纪8O年代,迄今为止不到3O年历史。然而,其中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的研究却相当活跃,并涌现出一系列对于构建我国行政法制体系及繁荣行政法学研究极有陴益的主张和观点。但是,关于该命题的讨论和研究,并没有就此告馨。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  一、国内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的主要理论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行政法学界针对行政法理论基础已经提出了若干种学说,主要包括:  服务论。服务论是最早的有关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理论。1983年著名学者应松年、朱维究、方彦等在其发表的《行政法学理论基础问题初探》一文中,提出了我国行政法学理论基础是

3、人民服务论的观点,即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而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它的唯一目的是执行人民的意志。因此,我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只能是为人民服务。  管理论。管理论认为行政法就是管理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法律,也是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法律。这种理论在早期的大陆法系国家以及前苏联较为流行。然而,由于其过分强调行政权对社会的控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的色彩,在现阶段已经逐渐退出了主流理论的行列。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  公共利益本位论。本位论认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属于理论层面,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体现。它构建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

4、益的关系之上。而在这两者的矛盾冲突中,公共利益才是主要矛盾,个人利益应该服从于公共利益。因此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应该是公共利益。但该说同时也强调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是对立统一而非截然对立的辨证关系。  平衡论。平衡论是罗豪才教授等在其论文<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义务平衡》中首次提出的,其基本内容是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义务在总体上是平衡的,它既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的平衡,也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义务的平衡;既表现为行政机关自身权利义务的平衡,也表现为相对一方自身权利义务的平衡口.平衡论一经提出即在行政法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围绕平衡论

5、的争论始终没有平息。在此后十余年间,平衡论的支持者又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其进行了阐释和发展.  控权论。控权论的观点较多地受到英美法系国家红灯”理论的影响,认为行政法就是对行政权力加以控制的法律。该理论强调指出,行政机关享有权力进行管理是一个事实而非法律问题。授予行政机关以权力不是行政法所能决定的。行政法所能规范的是权力行使的后果,是由于享有权力、运用权力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其次,行政权的行使,无须法律的保障,行政法就是对行政权力进行控制而非保障的法律。  政府工具论。政府工具论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的核心观点为政府是有阶级社会里人们不得不加以

6、有效利用、功利性利用并应当予以保护性利用的工具。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行政法律制度设计都不应当背离这个主题和中心工作。  二、平衡”还是控权”——理想与现实的博奕平衡论者所认为的平衡”指的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义务在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这样的一种平衡”又包括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自身权力(权利)和义务两对平衡。但这样一种平衡”能否真正成为现实却是极为值得商榷的。理由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从哲学上讲,静止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不运动的事物。平衡”一词在汉语中的本意是对立的各方面在数量上相等或相抵”,或者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力作用于

7、一个物体上,各个力互相抵消,使物体成相对静止状态”.从根本上讲,平衡所象征的状态就是哲学上所谓的相对静止的状态。正因为如此,平衡只能是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特征。这样的一个特定阶段,不仅不能全面反映出事物从诞生到发展到鼎盛再到走向灭亡的全部过程,更不能否认在相对静止的事物内部一直在发生着的绝对运动。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  其次,权力和权利、义务和权利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始终处于此削彼长的态势,互相之间的平衡不可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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