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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本教材中学生案例分析简明读本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六中学编印二OO一年七月前言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以下简称《谈话》)公开发表,犹如浩荡的春风吹遍了中华大地,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江总书记的《谈话》精神的春潮八方涌动,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的热情格外高涨。在我们刚刚迈入二十一世纪之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01年1月18日公开发表。《意见》以江总书记《谈话》和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指导,针对国内外形势
2、的新变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任务和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新特点,着重提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充分说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青少年一代特别是中小学校的未成年人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必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高质量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意见》指出:中央确定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战备任务,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法制意识、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
3、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为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今年初,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总书记又进一步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思想,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密切结合。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和德治的目标,有利于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的提高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增强,尤其是要抓好中小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德智教育,使他们从小学法、懂法、守法和护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社会主义的道德意识,这是关
4、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江总书记指出:“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律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实践证明,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社会课题,也是各级党组织、政府、学校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根据青岛市教育局与青岛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司法局、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
5、见》,我校党支部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中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组织本校有关的领导、教师和兼职法制教育副校长编写了《中学生案例分析简明读本》,作为校本教材与中学《思想政治》课本配套使用。目的是使我校各年级的学生能够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从初一年级就播下法律的“种子”,使他们学法、懂法、守法,养成和强化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作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改善和提高我校的德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在编写《中学生案例分析简明读本》中,我们立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保
6、证法律知识宣传的准确性和一定的深刻性;二是法律知识内容的广泛性和针对性;三是资料和案例的充实性和新颖性;四是语言的通俗性和可读性。我们希望这套校本教材,不仅仅是在校学生学习和了解法律常识的读本,也是他们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习和处理未成年人所遇到问题求得解决的指导书。由于编写中学生法制教育方面的教材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加之我们的法理水平有限,时间比较紧促,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各位教师、学生和家长以及其他同仁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将不胜感谢。 二OO一年八月由农家孩子被判刑而想到的……
7、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杨天军,男,1981年12月11日出生于四川省资中县,汉族,小学文化程序,农民,住四川省资中县走马乡张家嘴村一组。被告人:吕艳春,男,1983年1月5日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辽宁省盖州市台花峪乡山西村。1999年10月21日夜,犯罪嫌疑人杨天军,吕艳春伙同“黄毛”(在逃)携带作案工具,撬棍,螺丝刀,手电等窜至华阳路6号,青岛华跃实业公司,破防盗门入室,撬盗保险柜,办公桌,窃得人民币4452元,分赃挥霍。1999年10月24日夜,犯罪嫌疑人杨天军、吕艳春伙同“
8、黄毛”携带作案工具窜至郑州路53号青岛化工学院银行经营部,破门入室,撬盗保险柜,办公桌内人民币8400元,分赃挥霍。二、判决结果:鉴于以上事实,证据确凿,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天军、吕艳春共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二被告人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私财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天军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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