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管理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道路命名

柳东新区管理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道路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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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道路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城集团,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东城集团,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新区道路命名管理工作,提高道路命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柳州市地名管理规定》,制定了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道路命名管理办法》,现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5月8日-1-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道路命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新区道路命名管理工作,提高道路命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地名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柳州市地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柳东新区城市规划区内,大道、路、街、巷、桥梁、隧道等地理实体(以下简称道路)名称的命名、更名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道路命名的基本原则以突出历史文化特色和新区城市发展为总体导向,坚持严肃性、人文性、前瞻性、整体性、大众性和专有性的基本原则。1、严肃性。道路命名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使用有损国家尊严、妨碍民族团结、违背社会公德的词语。禁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姓名作专名。禁止使用外来语、外文字母

3、、外国地名、外国人名作为道路名称。2、人文性。道路命名要注重历史传承、突出文化特色,充分反映新区自然、历史、人文与地理特征,体现新区特有的历史文化内涵。3、前瞻性。道路命名要依据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柳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大桥的线状地名和大型立交桥点状地名预名,避免道路命名工作的滞后。4、整体性。道路命名要注重统筹,突出整体性,做到规范-2-有序,系统设计,体现层次化、序列化、区域化。5、大众性。道路命名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不使用生僻字,做到琅琅上口、方

4、位感强、好找易记。6、专有性。道路命名要与城市形态、业态、文态和生态的塑造相结合,并避免出现一地多名、重名、同音等现象。一般不以企事业单位名称和商标、品牌名称作为道路的标准名称。道路名称一般不得冠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冠名时,冠名单位应向柳东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地名主管部门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予以命名。第四条道路命名的规范标准道路命名标准按照城市道路特征(包括等级、性质、断面、路幅、走向等)进行命名。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巷等,路名通名应与等级对应。1、大道:城市快速路、主

5、干道,路幅应大于40米,道路景观及设施代表新区道路建设最高水平。2、路(街):城市次干道、支路,路幅应为12—40米。3、巷:城市支路,路幅在12米以下,地处居民区内的道路。4、桥:跨柳江(洛清江)桥梁通名为“大桥”,其余桥梁通名为“桥”;立体交叉桥通名为“立交桥”,应采用所在地的地名作为专名。5、隧道(地下通道):通名为“隧道”,应采用所在地的地名作为专名。大道、路的长度超过6000米以上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3-方位序列进行分段命名为“XX南路”、“XX北路”等。第五条道路命名的空间布局对新规划建设与未命名的道

6、路,按照地理方位,分区域、分片区的予以命名或更名。同一片区相邻道路的命名或更名,应尽量系列化、序列化、层级化,以方便群众识记。1、官塘片区:以融入当地文化、汽车文化元素命名为主,切实体现城市的地方特色。2、花岭片区:以融入工业文化、汽车零部件文化元素命名为主,着重体现城市的产业特色。3、会展、科技园片区:以融入服务业、商业文化、科技文化元素命名为主,突出体现城市的现代气息。4、龙湖、职教园片区:以融入龙湖文化、教育文化元素命名为主,着力体现城市的文化底蕴。第六条道路命名的申报程序社会事务局是新区道路命名、更名工作的组

7、织实施部门。凡涉及城市道路的命名、更名须经新区管委会同意报市民政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具法定效力。1、道路命名按照“谁建设、谁申报”的原则,由建设主体单位,在道路建设项目报建前,向相关部门提出道路命名申请,并提交申请报告、道路建设立项批复文件、道路规划图等相关材料。2、收到申请后,社会事务局牵头及时组织召开道路命名专家评审会,得出评审意见报新区管委会审定通过后,填写《柳州市道路拟用名称核准表》(见附件),办理道路建设项目暂用-4-名,并向市地名主管部门申报,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道路

8、名称,均为标准道路名称,具有法定性,受法律保护,与其不一致的原道路暂用名即行废止。4、因故需要变更调整道路名称的,申报单位应按照道路命名程序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第七条道路标志的设置管护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社会事务局负责新区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东城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1、道路标准名称一经颁布,由社会事务局负责统计新区新建道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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