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设定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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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OI:10.14111/j.cnki.zgfx.2003.01.020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设定方式研究薛峰内容提要民事责任“乃是现代民法之生命力所在”。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民事立法的进步与完善,其着重点不仅在于人民可以享受民事权利之多寡,而且必须兼顾制定尽量完善的民事责任制度。我国在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的构建上处于启蒙阶段,现有的规定存在着诸多与现实需要相脱节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内容。考察和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相关立法及其原因,寻求切实可行的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设定方式,以期发挥民事责任在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保

2、证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键词证券法民事责任设定方式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程中,证券发行人、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违反证券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其他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是保护证券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权利的重要措施。综观各国有关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立法和司法,不难发现证券法中民事责任有明示与默示之别。明示的民事责任乃法律以明文规定的方式设立的民事责任,即法定民事责任。通常意义上的民事责

3、任即指明示的民事责任。默示的民事责任①,是与明示的民事责任相对的,依据美国侵权行为法第二次新编《TheRestatement(Second)ofTorts》的观点,当为了保护某一群特定人,一个法律规定应为一个行为或不行为,但对违反该规定之行为人却未明文赋予一定的民事责任时,法院如认为私人诉权有助于达到立法目的以及为确保此一法律执行之有效所需要,则不妨给予此等受害人一种私人诉权……。②显然,明示民事责任是就立法而言,默示民事责任是对司法而言。离开了明示的民事责任,默示的民事责任无法单独存在。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设定方式,不同国家规定各异。总起来

4、看,不外乎两种方式:明示的民事责任(ExpressLiabilities)的设定和兼有明示的民事责任与默示的民事责任(ImpliedLiabilities)的设定。一、证券法中明示的民事责任的设定方式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法上民事责任乃明示的民事责任,即在证券法中以概括或例举的方式明确规定有关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例如,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中明确规定民事责任的条文有五条:第31条规定募集有价证券应交付公开说明书,违反者,对善意相对人因而所受之损害应负赔偿责任;第32条规定公开说明书主要内容有虚伪或欠缺情事,其规定之人员应与发行人同负责任;第2

5、0条规定为一般性之反诈欺条款,违反该条规定者,对该有价证券之善意取得人因而所受之损害应负赔偿责任;第①注意这里所用之默示与民法传统意义上的默示含义不同。民法传统意义上的默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之一。默示是指不通过语言或文字,而以沉默的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默示可分为作为的默示与不作为的默示。本文的默示民事责任主要是针对证券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民事责任而言。立法上有规定的民事责任为明示民事责任。立法上没有规定,由法官根据立法精神掌握的民事责任则为默示民事责任,特此说明。②§874A;seealso§285(a),286-88c.SeeLos

6、s,supranote99,at1057-1058.96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设定方式研究157条规定公司内部人(Insider,即董事、监察人及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以上之股东)于六个月内之短线买卖(Short-swingteading)应将利益归诸公司;第21条规定了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消灭时效)。以明示方式设定民事责任的利弊在证券法上十分明显。证券法采明示的方式规定民事责任的最大优势在于简单明了,易于遵守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较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但这种方式与证券市场本身的特点和实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的目的有着内在的矛盾。

7、首先,证券市场高效多变,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违法行为也是千变万化。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和法律本身所具有的滞后性决定了证券法的规定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千变万化的违法行为。这就是证券法上明示之民事责任的局限性。法律明示规定民事责任的有限性与市场发展变化的无限性存在无法解决的矛盾。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求平等保护所有的投资者,有基于此,证券法的立法目的是平等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明示民事责任的局限性告诉我们,完全依靠证券法上明示的民事责任不可能实现平等保护所有投资者的立法目的。这两种无法克服的矛盾引起了人们对证券法上明示之民事责任的再思考。例如,

8、在台湾证券交易法中,由于采取明示的民事责任,对于第155条规定的操纵市场行为、第36条规定的财务报表不实及征求委托书资料虚伪或欠缺等许多的违法行为没有规定民事责任,受害的投资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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