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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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论文,值得推荐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探索刑法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与社会秩序的安宁;用之不当,危害个人合法权益与社会秩序安宁,因此,对于刑法的可能扩张和滥用,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不得已的恶只能不得已而用之,此乃用刑之道。刑法是规范和惩罚人们的犯罪行为,作为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人的强制性和惩罚性最为明显,因此刑法的制定,刑法的施行,刑罚的实施都无时无刻的需要从“人”出发,刑法只有体现人道主义原则,才能真正的发挥刑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人的个体价值也得到体现和保障。一、什么是人道优秀论文精品论文,值得推荐何谓人道?人

2、道一词经常和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人道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化领域的一种思想,与自由、平等、博爱思想一起,是反对封建专制、刑法封闭、刑罚滥用的一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西方法治世界才逐渐从中世纪的黑暗中走出来,进入文明、人道和宽和的法治世界。当今社会人权意识觉醒、人道尊严成为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刑法人道主义也成为一种主流的刑法观念。从古至今,从中至外,法律思想家们从各自不同角度诠释人道主义,却始终未有定论。人道主义也逐渐发展为广义和狭义之分。就其广义来说,人道是基于人是最高价值的博爱行为,是视人本身为最高

3、价值而善待一切人、爱一切人、把任何人都当人看待的行为。就其狭义来说,人道是视人本身的完善为最高价值而使人成为或可能成为的完善的人的行为,简言之,就是“使人成为人”的行为。今日的“人道”概念主要是指狭义的人道主义概念中“人道”,仅仅是一种人道主义道德原则,是与兽道、非人道相对应的。刑法的人道性立足于人性,出于良知而表出仁爱与宽容,刑法的制定和实施都与人道的思想相符合,把任何人当作人看待,包括犯罪人等。二、近代刑法之人道主义体现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均衡主义原则是人道主义在刑法中的体现。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封建专制刑法中的罪刑擅断、践踏人权的

4、黑暗现实,提出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罪行法定主义作为近代刑法基本原则的诞生,使刑法规范公正透明的展现在人们眼前,人们可以根据刑法规范来引导自己的行为,而使刑法不再是贵族阶级所垄断和任意化。每个人犯罪,刑法给予与其犯罪罪行相适应的刑罚,使每个人在其行为前可以预知,防止贵族阶级滥用刑罚,防止不定期刑,防止刑罚的不公正不透明。优秀论文精品论文,值得推荐贝卡里亚,刑事古典学派主要理论者,秉承古典自然法思想,提出罪行法定的原则第一人。贝卡里亚认为,公民的自由权分出一部分形成国家惩罚权。惩罚权的存在是为了防止公民的自由受到私人的侵犯,同时,它又是对国家权力

5、的一种限制。如果刑法超过了保护集体公共利益这一需要,它本质上就是不公正的。基于此,贝卡里亚得出三个结论:第一,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任何贵族和官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杜攥罪名和任施刑罚,防止罪行擅断,防止侵犯公民的权利。第二,代表社会的君主制定普遍的法律,而由司法机关对犯罪做出裁判。第三,即便严酷的刑法有助于促进社会福利和预防犯罪,也应断然禁止酷刑。贝卡里亚这里的三点都是基于人道主义原则,从保护人权出发,从法律上尤其是从刑法上规定犯罪与刑罚,防止封建贵族杜纂罪名和滥施刑罚,使刑罚明确而宽缓。费尔巴哈认为人人都有追求快乐、避免痛苦的本性,一个人之所以犯罪

6、是因为犯罪能够给其带来巨大的利益和快乐。在此趋利避害的基础上,提出了费氏的“心理强制说”。为了起到心理强制作用,他认为“刑罚必须是国家用法律规定的根据的该法律科处的善恶”。由此引出三个原则:第一,无法律则无刑罚;第二,无犯罪则无刑罚;第三,无法律规定的刑罚则无犯罪。并把罪刑法定主义写入刑法典,由此成为近现代刑法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罪行均衡原则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和等量报复。针对中世纪刑罚残酷、滥施重刑的弊端,启蒙思想家强调罚当其罪,反对残酷刑罚。格老秀斯主张惩罚之苦等于行之恶。霍布斯要求量刑适当,罚必当罪,认为刑罚轻于

7、罪行便不可能达到刑罚的目的。孟德斯鸠主张犯罪与刑罚之间应当有适当的比例,刑罚的轻重应当协调,对不同的犯罪,刑罚一定要有区别,轻罪轻罚,重罪重罚,必要时可以赦免刑罚。优秀论文精品论文,值得推荐近代罪行相适应原则的提出者也是贝卡里亚。贝卡里亚提出“犯罪对公共利益的危害越大,促使人们的犯罪的力量越强,制止人们犯罪的手段就应该越强有力。这就需要刑罚与犯罪相对称”。贝卡里亚还别具匠心的提出罪刑阶梯论,试图确定一个与犯罪轻重相适应的刑罚阶梯,以实现罪行均衡的思想。近代刑事人类学派在此基础上主张刑罚不仅要与犯罪行为相适应,也要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相适应,更加发展了罪刑

8、均衡原则。至今几乎各国刑法都主张罪刑均衡的原则,以达到保护人权的目标。不仅如此,在刑法的具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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