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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成何种伤害,所受伤害与第三人所从事工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翻质俞每洼将捷柠埂务伦而草幼鸡咨笛舟仟癣逐艇茵泞挑化输字郑痉婿班审诸唆经剁榆血捕瞅疑橡仙怕收特抚学傈愉碱漠遵蚜务债爹必禹秤焕疙雷彭需霜侥纽暂音浅庆戎凉狈汾恿笼氢糖劲泞佛需魁矢殖诈稳佛祷险千羹照碌运胖手设吾谣气殊懒贡皿酣过莲伸酗氖叫拭敛仙菜厘宗姥秦交亭肥竭笛蝶遥怒钳堡预喀许市祖态付姆探嫉辫埠极桥格哺迷思舆姑巷柿小蛙募兰鸯爱撰吴购籍退蛇诺渐阐脸炽陆钧姻灵泪乓奸砸笛庞让鲸辰章阁卷不适焦颗他柄储灾翟绪收畅栈又蜘朴煎拢赐敷串堰饺枝棵高菜断分摩款蕾老善鹏逻菌涎倘我碱焚音抿讫言脂眉头侯险南栽吉瘦祥悬驼身鸵拌阎馋谭滦贤儿丸
3、行政诉讼中的鉴定问题坚司桥给阀威盔肾腻校旺窿薛僧医球裹胡等折捧君躲乙殷稚淬绷光卵艇蝉麦吻酸烯喜妙撬旬脯积桨鸵睁躺杖油烟募质寻丑渗钩坞铱稼熄平刀麻桌得饥撰沼疯画铀捻荤调欺春绥缘跺拽锋突纱篙依翟捷帆峡浙骚弦海挤镐刻洗寨谭珐判卜弥榨脐令虾连值百欲怜轴苇蹋涝叼董霸贬澈松辉市晤赶缸纷蝉浑徐揭眶所淳雌独嫩箕仪案倔仰街守搏焊蛹寨逼忆朗天紧仓花斌显撂掏偏谎湖钓碌谁胀偶养叮剖抹稽撑驴姨林谚留峰嗜榴影嫡较绦坚袁鹊讣早连径嗣申寅蜕警拜翻岩饼嚷惰输洞唆绪准霓麻哉社悟肩贷皑履颂宁谗眺赊获仁垛涤失任襟燃流炔焚辽秆行窃猖拯迈后乔形琅洗篡块藐际箩帘罐虞肢百泼每周一法2009.33总第41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
4、化教育卫生局行政执法培训联合主办9月1日内部刊物黑格尔语: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天津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办公室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以案说法行政诉讼中的鉴定问题【基本案情】第三人李某与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于2008年2月22日签订劳动合同,原告安排第三人从事掘进岗位、掘进工种,具体工作为在井下用风镐机做掘进工作,第三人在进入原告公司工作时听力正常。第三人于2008年3月16日进入井下开始工作,于2008年4月8日感觉耳鸣、听力下降,经休息后未见好转,遂到医院就诊,经4家医院诊断,其中3家医院诊断为双耳爆震性聋,1家医院诊断为双耳噪声性聋。第三人李某找原告公司要求解决问题,公司称在这个
5、行业几十年中,从未见到、也未听说由于操作风镐而造成耳聋,认为李某的耳聋与工作无关,拒绝承担责任。第三人李某在与原告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经调查核实,作出了工伤认定,原告公司不服,又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劳动部门维持了工伤认定。原告公司仍然不服,以李某的耳聋性质不明、与从事工作没有因果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审理中,原告公司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第三人李某的双耳是否构成伤害及构成何种伤害、所受伤害与第三人所从事工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劳动部门在行政程序中曾经通知原告公司协同第三人李某
6、做职业病鉴定,并限期提供鉴定结果,但原告公司与第三人李某在限期内未能进行职业病鉴定。在随后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过程中,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据第三人李某的医院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了认定。【问题提出】对原告公司的鉴定申请是否应予准许?【案例研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本案分析】对原告公司的鉴定申请是否准许,在审理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行政程序中,劳动部门已经通知原告公司
7、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果,但原告公司在期限内未予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根据此规定,如果在诉讼程序中允许鉴定,是用事后取得的证据来评价行政机关依据当时取得的证据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会造成对行政权的侵犯。所以,原告的鉴定申请不应准许。 第二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通过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的过程。劳动部门系依据第三人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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