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方案

2016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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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方案为破解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中遇到的难题,指导各地解决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平稳过渡。近日,山西省人社厅已起草完成《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今后,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乡下人,只要按规定参保缴费了,就能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此前,山西省政府明确,我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此次省人社厅征求意见稿明确,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拟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实行年缴费制度,原则上

2、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下年度参保缴费期,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将个人缴费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按次年2月底前缴入财政专户个人缴费收入标准的人数上报国家申请中央财政配套补助。已启动征缴工作的,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缴费标准和筹资模式不再调整。2018年城镇居民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农村居民目前可以继续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在校全日制学生以学校集体组织参保缴费,大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流动人员在居住地参保缴费;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居民

3、征缴工作仍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从2018年起,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合并征缴并全部实行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我省拟稳步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医疗机构级别分类,确定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其中,三级甲等医院(一类收费标准):省内省、市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0%;省外医院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55%O三级乙等及以下医院(二类收费标准):县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省、市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o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类收费标准):起付

4、线100元,报销比例85%。需要注意的是,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不低于7万元;参保人员在省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扩大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参保人因患大病发生高额的住院或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自付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晋政发〔2015)107号文件规定执行,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起付标准降低到5000元,支付比例提高2%-3%o参保人员患有苯丙酮尿症的,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给予支付;农村居民已按原新

5、农合政策执行的地区,执行至2017年12月31H;2017年新确诊的苯丙酮尿症患者,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苯丙酮尿症患者门诊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苯丙酮尿症患者异地安置人员,可就近选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就医和检查。此外,我省拟将22类重特大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其中参保贫困家庭儿童中1-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等1类13种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慈善基金会补助30%,实行免费救治;参保人员患有肺癌、食道癌等21类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o22类

6、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超出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指定医院承担。拟提高门诊大额疾病待遇,将原新农合门诊慢性病与原城镇居民的门诊大额疾病进行调整,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保障范围,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统筹地区要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门诊大额疾病病种、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实行按定额支付(或限额)和按比例支付的结算管理模式。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乳腺癌门诊大额疾病,在门诊治疗使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抗Her2单克隆抗体制剂或雌激素受体拮抗剂药品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农村居民患有

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仍按原支付政策执行,新政策出台后再进行调整。意见稿要求,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元,不再设立起付线。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定额支付管理,可按一定比例划入社保卡,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社保卡基金可结转使用。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结余部分,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拟将国家明确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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