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探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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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此同时,在世界经济趋向伞球化的今天,资源的全球配置将更为合理,矿产资源的供求也趋向全球化,面对我国未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矿产资源需要,一方面仍胁加快进入并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加强矿业困际合作,以弥补国内某些资源的不足,另一方砸必须要加火基础地质工作和资源勘查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建设的保证程度,尤其对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资源,要增加战略储备,以保证我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商投资的环境也将进一步改善,这对中国实现资源全球化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对矿产勘探领域进一步吸收外商投资创造了更好

2、的条件。三、外商投资我国非油气矿产资源现状非油气矿产资源,是指除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以外的所有矿产资源。由于开放早,并有专门的国家法规的规范和保障,长期以来,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的步伐是比较快的。但与此同时,和其他行业相比,非油气矿产领域吸收外商投资的规模和水平是比较低的,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据统计,目前外商投资(含台、港、澳)在我国非油气矿产勘探资金米源所占比例仅为9%左右。据幽十资源部的统计,目前中外合作勘查丌发我国固体矿产资源进展十分缓慢,每年利用外资的到位资金不到1000万元。从1998年到2

3、003年,外商投资设立勘查企业仅2:j家,其中2003年设立15家,涉及金、铜、煤炭等矿种。6外商投资采矿业在全国外商投资中所占比例也很低。2003年,我国矿产采掘业吸引外资项目数为2J1个,比2002年增长了28.66%,合IiJ#b资金额为6.56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72.14%,但实际外资金额3,36亿美兀,比2002年下降了42.11%。上述三项在全国外商投资项目数、合同外资、实际外资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仪为0.51%、0,57%和0.63%。(1998年一2003年外商投资矿业情况见附表年度项目数合同外

4、资会额实际外资金额(亿美元)6寿嘉华:《在中国矿、Ip2003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币中国矿、Jp研讨会(c1『TNA:\ITNING2003PROCEI]DYN{,S),2003年10月27日。+仃天数字“14摒坛拈纾贸部、商务部,1998年200:j年度《中喇外资藐¨j整理.19981688.525.7819991303.225.5720001625.065.8320011496.448.1120021643.8l5.8l20032116.563.36矿产勘探领域吸收外商投资,其意义不仅在于引进围外先进

5、的技术和设备,吸收跨国资本以扩大矿业投资规模,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外商投资矿产勘探,对于加速我国地下矿产资源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我国矿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矿产领域的吸收外资,当务之急不是陔不该引进,而是如何推动其迅速发展的问题。第二节探矿权的定义与法律属性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中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并办理登记。。这表明,取得探矿权应当通过严格的行政程序来进行。但是,探矿权必须依法申

6、请取得,并卅i意味着探矿权只是一种行政特许权而非民事权利。取得探矿权实际上包含两个层次的法律关系。一方面,矿产资源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国家应当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Jf发利用,统一划划、合理布局,以保护环境和乍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家有必要对探矿杈人的资质、勘查顺序等条件做}H强制性规定,并通过审批等行政程序授予申请人探矿权。另。{】

7、l停,出、叶天竺主编:《(矿产资源勘布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箭弹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j条文释义》,当代中国出版丰十,1998‘E鳓一版,第154页。

8、’㈤=。-一资i,,'IiLU第二条第一款。一方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有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因此,取得探矿资格的民事主体与国家之间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中,作为探矿权人的公民、法人与矿产资源所有人国家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探矿权人通过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取得了作为民事权利中准物权的探矿权,这一权利可以称之为“特别法}:的物权”,也就是公民、法人经过行政特别许可而享有的可以从事某种丌发国有自然资源或对资源作某种特定利用的权利。“这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存在的主要理

9、由在于:特别法上的物权具有行政许可的特点,即此种权利在设定时必须要取得政府行政部门的批准,且对于权利的行使,政府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另外,“特别法上的物权”区别于“民法上的物权”之处在_丁二,如果该法有特别规定时,应当首先适用该法,在没有其他规定时,才适用民法。”因此,国家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必要的管理、监督和行政审批内容,保障了国家整体利益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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