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刑法宪法化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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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比较刑法中美刑法宪法化比较研究储槐植*李莎莎*目次一中国刑法宪法化的现状二美国刑法宪法化的现状三两国刑法宪法化之间的差异及其形成的原因(一)两国刑法宪法化之间的差异(二)差异形成的原因四比较研究的结论(一)思想基础方面(二)制度保障方面刑法宪法化是当代的国际性刑法思潮,是一种先进的刑法思潮,是刑法发展的方向,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都进行了刑法宪法化美国是典型的发达国家,法治先进,刑法宪法化程度比较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我国刑法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刑法宪法化因此,比

2、较中美两国的刑法宪法化问题不仅有助于发现我们在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生408刑法论丛(2010年第3卷总第23卷)问题上的不足,而且有利于借鉴有关国家的先进经验来提升我们的刑法宪法化水平具体到刑法宪法化的定义,卢建平教授认为,刑法宪法化就是,把有关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则写人宪法,以彰显刑法人权保障功能的一种趋势其实质是要转变刑法观念,树立民权主义刑法理念;确认刑法保障权益规制国家刑罚权(包括制刑权求刑权及量刑权)的功能

3、有学者认为宪政之维的刑法可谓刑法宪法化了刑法宪法化最重要的标志是刑法司法必须受到宪法的限制还有学者认为,刑法宪法化是指在宪政背景下,将刑法的一些保护人权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写人宪法,用宪法条款对刑事领域进行全方位的控制,指导和限制刑事立法和司法,在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以限制国家刑罚权它倡导民权刑法理念,终极目的在于保障人权笔者以为第一种定义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了刑法宪法化的丰富内涵,第二种定义认为仅仅宪政之维的刑法就是刑法宪法化,无疑具有片面性,未能揭示出刑法宪法化的全部内涵,第三种

4、定义通俗易懂,既是对第一种定义深刻内涵的细化,同时综合了第二种定义,提出从宪法方面人手建立刑事领域的违宪审查制度笔者同意第三种定义事实上,刑法宪法化强调的是刑法和宪法之间的沟通和融合,以宪法为着眼点强化刑法的人权价值理念一中国刑法宪法化的现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宪法经历了以下发展历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9年中国人民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为了巩固人民革命的胜利果实,确立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1949年9月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颁布了参见卢建平

5、:刑法宪法化简论,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5年第4期参见曾赞:论刑法的宪政之维,载河北法学2拓年第3期马长生李莎莎:刑法宪法化,有利于法治建设,载检察日报208年1月2中美刑法宪法化比较研究409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颁布了一部内容不是很完善并有许多错误的宪法1978年颁布了第三部宪法,并经过了1979

6、年和1980年两次局部修改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也就是现行的1982年宪法第一,1982年宪法对刑事法的某些内容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简要规定1982年宪法在第3条确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37条规定了: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二,从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看,我国是认可宪法至高无上,刑法应当受到宪法限制这一理念

7、的1982年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第5条规定了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第6267条规定刑法的制定权归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法第89条规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内容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这一权力是不能授权给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进行立法的1997年刑法第1条也规定了中华人

8、民共和国刑法以宪法为根据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2004年3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人宪法修正案,确立为宪法原则,这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人权宪法时代的到来,同时也为彰显民权刑法提供了宪法依据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司法违宪审查制度,只在宪法第62条第2项和第67条第1项简单地规定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有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法规等进行违宪性审查的审查程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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