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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近现代乡村治理摘要:乡村治理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关系到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对我国的和谐社会的建设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对近现代的乡村治理进行了梳理,并梳理了国内外的乡村治理情况,希望对我国的乡村治理以及将来的发展方向能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关键词:乡村治理;定义;境况1乡村治理的定义乡村治理是指以乡村政府为基础的国家机构和乡村其他权威机构,为了维持乡村秩序,促进乡村发展,依据法律、法规和传统习俗等,给乡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是乡村多元主体协同公共管理乡村的过程。乡村治理是当今世界大
2、部分国家对于农村管理方式的一种统称。其基本内涵大致包括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是地方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彼此相互依赖使其更具效率;二是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满足村民的服务需要;三是能够有效地管理冲突,具有良好的民主制衡机制。因此,当治理理论成为当代中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时,其意义与作用主要体现在培育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与农村的民主管理,即村民自治,它对于当前农村社会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2乡村治理的发展境况(一)中国的乡村治理近年来乡村社会虽已出现乡村面貌改善、民众生活水平显
3、著提高等繁荣景象,但也潜藏着某些治理危机。这种乡村繁荣表象下的危机,不仅是治理技术与治理体制的危机,更是乡村生态、文明与文化的危机。乡村治理作为一个概念,在1990年代末开始被国内学界使用,不久便流行开来。乡村治理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公共权力问题上,这与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研究兴起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具体地说,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兴起,与人民公社解体和村民自治的推行有关。人民公社解体后,如何重组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成为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到1980年代末,推行村民自治已经成为各方面的共识。如何具体实施村民自治,在实施
4、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就不仅成为政策部门迫在眉睫需要面对的问题,而且成为学界的理想研究课题。在这个背景下,1990年代,国内以从事政治学教学和研究为主的一批学者开始关注村民自治,并进入农村第一线,研究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实践的过程与机制,从而较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了一起。一旦进入实践领域,村民自治制度文本的局限很快就被突破。学界不仅要理解村民自治制度在实践中的命运,而且不得不关注起农村社会本身的运作逻辑,关心农村社会是如何自下而上地去接应那些自上而下的制度的过程及其中发生的意外。这时
5、,村民自治便难以概括学界的研究。学界开始使用“村治”这个在1920年代乡村建设派使用过的词汇,来概括国内学界1990年代中期以来以村民自治为中心的农村政治社会研究。(二)国外的乡村治理政府间责任和权力的分配,以及决策传导机制的差异对乡村治理能造成巨大的影响,它们制度化地界定了乡村治理能够自主转圜的空间。在有限的空间内,村与乡镇治理结构的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我们以乡村政府或村委会的决策过程为例,来分析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人物。在中国,乡村治理中,核心人物是村党支部与乡镇党委书记村主任与乡镇长。在德国,核心人物
6、是村镇长。匈牙利的核心人物是村镇长和村镇公务长。匈牙利的村镇公务长是一个公务员的职位,也是一个非政治性的职位,跟村镇政府的换届选举没有关系,其工作业绩由内政部根据公务员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评定,而不是由当地居民来评定。因此,这个职务没有任何的决策权,而决策和实施权完全在经由选举产生的村镇长手里,村镇公务长要确保村镇长的决策和实施符合法律规定,即村镇长在考虑某件事情时,他要事先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决策的过程中他要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在实施的过程中他也要时时地对照法律,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规范。如果决策
7、和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的状况,他应该拒绝为相关的指示背书(所有村镇政府发布的指令、签订的合约、以及提交的报告都必须同时有村镇长和村镇公务长的签字才是有效的)。由于他要关照决策和实施的法律面向,因此要求村镇公务长应该是律师出身。德国没有村镇公务长这个职务,但是德国的村镇长要完成匈牙利的村镇长和村镇公务长两个职位应当完成的工作,因此,德国的村镇长大多数也是律师出生,因为其他职业的人很难担负起需要复杂法律知识背景的村镇长的工作。同时,无论德国、匈牙利还是印度,村镇长都是经由自由、开放、透明、竞争的选举产生,村镇
8、长是得到了选民充分授权的决策者,他的决策计划也得到了选民事前的考察,同时他的决策效果还要受到选民在下次选举中投票考验。正是村镇长及村镇公务长候选人的特殊要求使匈牙利与德国乡村治理满足合法性条件。在我国乡村治理结构里,没有类似村镇公务长这样的角色,它反映了我国乡村治理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缺乏必需的法律规范,也就没有了遵守法律规范的必要。参考文献肖唐镖.近十年我国乡村治理的观察与反思[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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