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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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行政确认)填报单位:黄石市下陆区科学技术局职权编码55391124-2QR00100职权名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子项名称无职权类型□行政备案□√行政服务□行政征用□审核转报□其他行使主体黄石市下陆区科学技术局职权依据【法规】《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2004年7月30日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第3次修改)第五条 各级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下同)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技术市场行政管理工作,履行下述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二)管理和监督技术交易活动,组织和

2、指导技术商品信息交流;(三)负责技术商品经营机构和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审查,核发《技术交易许可证》;(四)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技术市场的统计工作;(五)负责技术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六)对从事技术交易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会同有关部门对技术交易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七)组织技术市场发展和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八)其他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63号)第三条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

3、、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受理范围及条件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需提交的材料1.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

4、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2.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法规】《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2004年7月30日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第3次修改第二十二条 技术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30日以内到当地科委或科委委托的合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当事人双方不在一地的,到卖方所在地登记。承诺期限无特别程序及期限无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认定审查→登记并盖章→登记完成并存档

5、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要求,审核提交的技术合同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是否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等,决定是否受理。2.认定审查责任: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3.登记盖章责任: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并在技术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技术合同信息表》上加盖“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上加盖“技术性收入核定专用章”。4.存档责任:

6、对完成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存档。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责任事项依据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第63号)第九条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第63号)第十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

7、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第十三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二)分类登记;(三)核定技术性收入。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第63号)第十四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

8、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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