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按协议赎回。从实际意义上讲,就是由建设者垫资建设的一种变异方式,建成后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建设资金,因此BT的投融资和建设者应是建筑商(施工单位)。如果不是把项目交给建筑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商,那么投资商又把项目转包给建筑商,而投资商是要追求投资利润的,建筑商是要谋取施工利润的,如此一来,项目的建设成本将会加大,回购价将会更高,并且,多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建设周期将会更长,这对于业主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求承建BT项目的建筑商既要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投资成本。 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