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基于经济法与社会法的考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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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方数据弱势群体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基于经济法与社会法的考察视角李昌麒内容提要弱势群体的保护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撑。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对弱势群体的概念做了界定,指出了社会对弱势群体应有的正确认识和法律制度设计必须树立的几个基本理念,讨论了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原则,提出了以社会法建立弱势群体保障性法律保护制度和以经济法构造弱势群体发展性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想。关键词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经济法社会法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问题是我国目前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党和政府所确立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

2、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推进就业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以及树立“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指导方针和政策,无不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人文主义关怀。我国法学研究尤其是经济法和社会法的研究应当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做出积极的回应,这对于完善我国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弱势群体的界定弱势群体是近几年来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和社会政策研究领域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概念,有的又将其称为社会脆弱群

3、体、社会弱者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体。对于什么是弱势群体,学者多有见解,有的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出发,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在遇到社会问题的冲击时自身缺乏应变而易于遭受挫折的社会群体;①有的从经济角度出发,认为弱势群体是指由于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在生产和生活上有困难的社会群体;有的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出发,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处境等方面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社会群体。②此外,郑杭生先生认为,“社会脆弱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生活有困难者群体。”③陈成文先生在其专著《社会弱者论》中提出,社会弱者群

4、体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能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虽然就弱势群体学者们考察的视角有所差异,但可以说,现在社会学界和社会政策界对什么是弱势群体大体上达成了这样一个基本共识,即所谓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④这表明,弱势群体是这样一些个人或家庭,他们若无国家或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仅靠自己的力量或能力,其生活难以达到社会认可的基本标王恩斌:《社会工作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李林:《法治社会与弱势群体的人权

5、保障》,载<前线》2001年第5期。郑杭生等:《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首都师范大学出版杜1996年版。《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吆一2003>,中国网20∞年1月20日。80万方数据弱势群体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准。社会学界和社会政策界对弱势群体含义的这种把握,应当说是较为准确的。不过,法学界对社会弱势群体至今未能给出一个符合法律定义的解释,这又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把弱势群体的法学定义置于我国已经制定或者应当制定的体现对弱者保护的具体法律之中并加以特定化,如下

6、岗职工、失业者、农民工、失地农民、退休人员、残疾人以及消费者等群体。根据以上对弱势群体基本含义的揭示,弱势群体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他们的生活状况达不到社会认可的基本标准。所谓社会认可的基本标准是一种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一方面它应当考虑到弱势群体的起码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应当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及社会的文明程度来加以认定。第二,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仅靠自身力量或能力是难以改变的,也就是说他们缺乏自然资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及均等机会等来改变他们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处境。第三,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只有通过国家和社会

7、的支持和扶助才能得到改变。那么,怎样对弱势群体进行分类呢?学者对此也各有见解,从法学的关联性以及对法律制度设计的影响来讲,我倾向于把社会弱势群体分为“自然性的弱势群体”和“社会性的弱势群体”,这种划分主要是基于对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而考虑的。所谓“自然性的弱势群体”,一是指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灾民等,二是指因生理原因而成为弱势群体的儿童、老人、女性、残疾人、艾滋病患者等。前者成因于弱势群体所生活的自然条件,后者成因于弱势群体自身的自然条件。这种社会弱势群体,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存在的,他们的存在与社会不

8、公的关联性不强。因此,相对而言,他们的存在对社会的发展及稳定不致构成大的不良影响。但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运用法律的力量改变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也是不可忽视的,否则极易造成社会震荡。所谓“社会性的弱势群体”,指社会性的或体制性的原因形成的弱势群体。社会性和体制性原因是我国弱势群体的一个主要成因。这部分弱势群体是社会利益及社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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