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调整的法律分界_民法与劳动法调整雇佣类合同关系的制度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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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佣关系调整的法律分界民法与劳动法调整雇佣类合同关系的制度与理念—郑尚元一类有,但雇佣合同最终没有体现在《合同内容提要《合同法》起草时曾设定名合同雇佣合同法》中,近年来民法学界开始涉及雇佣合同问题。《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实质上也是一种雇佣合同,民法与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有着各自相应的区界。本文对传统雇佣契约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了分析,指出民法与劳动法所调整的雇佣关系是,两者在调整雇佣类社会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一种互补关系关健词雇佣契约劳动合同民法劳动法、一我国雇佣类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制度缺失及其原因

2、一我国雇佣类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制度缺失,“”,《劳动法》颁布以后到目前为止仍有几类带有雇佣性质的社会关系游离于法律调整之外民法对之未予调整,劳动法亦未规制,这几类社会关系包括第一,传统私法上的雇佣关系。除了以用人单位的性质和劳动者的身份为标准所界定的劳动关系之外,是传统雇佣关系,这类雇佣关系并非公力干预与私利保护相结合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雇佣关。,,系主体之间通过契约所建立起来的平等的社会关系在现代劳动法诞生之前雇佣关系早已存在并为传统民法所调整劳动法产生之后,部分雇佣关系,如产业雇佣关系①的法律调整就逐步步出私法

3、调整,。,,领域而成为人们所熟知的劳动关系然而产业再发达也不可能使所有雇佣关系产业化非产业雇佣,、将长期存在如亚细亚生产方式中的农业雇佣家庭消费雇佣②等社会关系均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的范畴我国《合同法》未能将雇佣合同有名化使得这类合同关系的调整明显缺位也就是说私人领域雇佣关系实体法的法律缺失直接影响了雇佣关系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程序法通道给当事人权利救济制造了巨大的制度障碍,如私人保镖、私人律师、私人司机等私人雇佣关系实际上成为法律调整的真空。,。,、第二事业单位中的人事关系建国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身份就业的基本格

4、局工人农民和。,只有,—,干部三大类职业身份在城镇就业人群中干部和工人两类人员从工人到干部的转变也就是所“”,谓的转干意味着身份的巨大进阶拥有干部身份的职业劳动者实际上又因其所在单位性质的不同划。具有中国特色的事、,分为机关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业单位使雇佣关系劳动关系的区别之外笔者认为,劳动,“”已经成为相对成熟的法律术语,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产业雇佣关系雇佣也能够通过该词界定雇佣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所谓“产”,国外劳动法常常使用的“”,。,业关系卿丽实际上就是产业雇佣关系参见郑尚元主编《劳动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又年第版,第页、、、、②劳动法将家庭保姆排除在该法的适用范围之外其实家庭保姆是家庭消费雇佣的典型纯粹的私人医生私人律师私人保镖私人司机等行业的兴起而形成的私人雇佣关系具有同样的性质此外,农村中农民雇佣他人耕作、放牧等类似雇佣关系属于私法上的雇佣关系,应当由民法予以调整雇佣关系调整的法律分界。,又添加了人事关系带来的法律调整上的困惑在计划经济时期如果说事业单位行使了部分公法主体的权力和承担,,,了部分公法主体所应承担的职能那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成熟事业单位改革已在悄无声息中拉开了序幕,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正逐步成为经营

6、性市场主体,部分事业单位更直接转制为。,企业事业单位与其职工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显得十分迫切现实的情况是劳动法将人事关系排,而。①,除于该法调整之外民法对事业单位与其职工之间的社会关系也不可能涉及结果是这类社会关。系陷人了法律调整的盲区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叨」号这一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该规定开,为当事人进行权利救济了新中国事业单位与其职工之间纠纷处理法律化的先河,,,开启了程序通道但欣慰之时又不免有深深的遗憾无实体法为依

7、托的程序通道显得那么崎岖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因无实体法规定的缺失而变得虚不可测,二元社会结构所产生的农业雇佣关系法律调。第三整的缺失我国二元社会结构不可能短时间内,,“”、“”,。,解体农业社会中曾经存在过的雇佣现象如长工短工将继续存在并有可能发展然而现行《合。,同法》中难以寻找到这类特殊雇佣关系调整的法律规范《劳动法》对这类雇佣关系显然没有予以调整。也不应予以调整上述带有雇佣性质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处,于实体法缺位状态现实中可能还会有其他典型的雇佣关系没有法律予以调整,对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制度缺失的原因。、【二制

8、度缺失的原因分析以制度基础法制氛围及体制障碍为背景—、。笔者拟从法律制度构建的社会经济基础人文环境及法制氛围几个方面分析制度缺失的原因不论是传统雇佣关系,还是现代劳动关系,都是建立在雇佣与受雇基础上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都具有有偿性和一定程度的人身隶属性建国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构成我国经济基础的国营企业口,,和集体企业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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