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设计管理》word版

《变更设计管理》word版

ID:33814011

大小:133.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03-01

《变更设计管理》word版_第1页
《变更设计管理》word版_第2页
《变更设计管理》word版_第3页
《变更设计管理》word版_第4页
《变更设计管理》word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变更设计管理》word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变更设计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和《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本办法进行。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

2、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铁路局所管项目管理机构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建设项目变更设计领导小组,在铁路局主管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客运专线公司建设项目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担任组长。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与责任确定第六条变更设计分类与项目划分按《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05]146号)规定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一)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二)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三)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四)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五)变

3、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一)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三)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四)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五)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第八条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分析变更设计原因,

4、明确各相关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及责任比重,同时依据有关程序,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有争议的责任界定,在会审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变更设计通知单中明确。I类变更设计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批意见为准,Ⅱ类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审定。第九条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有关事宜纳入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和违规行为进行追究。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如果有)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第十一条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

5、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项目管理机构,抄送其他相关单位。第十二条对所有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变更设计审查领导小组牵头,工程管理部组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集体决策,形成建设、设计、咨询(如果有)、监理、施工五方会审纪要。第十三条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Ⅰ类变更设计文件由院总工程师审定签发;Ⅱ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现场机构)项目总工程师或总体设计负责人审定签发后交咨询、监理单位。监理、咨询(如果有)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签认《变更设计送审单》

6、后报项目管理机构。第十四条变更设计文件由变更设计审查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初审,确定变更设计类型、分析变更原因、认定责任及责任单位、提出费用处理方案,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批后,项目管理机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管理机构对Ⅱ类变更设计进行审批,并由项目管理机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第十五条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工程管理部立即组织咨询(如果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审纪要并实施,Ⅰ类变更设计在处理的同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并及时按程序补办变更设计

7、手续。第十六条变更设计要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反复变更是指同一类变更内容在同一工点发生2次或2次以上或已变更的施工图再次变更。发生“反复变更”时,按程序从严审批。第十七条变更设计影响后序专业者,设计单位及时通报后序专业,对设计进行相应调整。第十八条变更设计审查领导小组建立变更设计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集体研究办理变更设计。第四章 变更设计时限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审查《变更设计建议书》的时限为2天。项目管理机构组织I、Ⅱ类变更设计会审的时限分别为收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10天、5天,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第二

8、十条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进行设计的时限为:I类变更设计20天,Ⅱ类变更设计12天。按审批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限:I类变更为7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