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位权行使的债权范围与效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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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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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代位权行使的债权范围与效率公平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遭受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突破了传统民法关于债的相对性理论,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除特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外,还引入了次债务人;除债务人的财产外,债务人对外的债权(即次债务人的财产)也成为实现债权人债权的物质保障,这更有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代位权制度的完善,直接关系到行使代位权的债权范围与三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涉及到人民法院如何快捷简便处理纷争。为此,本文略陈己见,

2、以求教于同仁。  一、代位权行使范围的困惑  《合同法》第73条第2款规定:“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仅就第73条的规定来理解,极易产生歧义: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对怠于行使的债权也享有债权,债务人也是他自己的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人的债权”是指代位人(债权人)的债权还是指被代位人(债务人)的债权?这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指被代位人(即债务人)的债权。因为在第73条第1款已明确规定,债权人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既然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是债务人的债权,其范围当然是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另一种理解则是,

3、债权人当然不是指债务人,这里的“债权人”不是针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而言,是只针对债务人而言的债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问题解释》)将代位权行使的法律关系当事人规定为“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据此理解,“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即是仅指以代位人(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而非被代位人(债务人)的债权为限。  当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以自己的债权为限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后,《合同法问题解释》第20条规定: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以债权人的名

4、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行使的范围是否都只能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的就能完全消灭?笔者认为并不尽然。  在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实践中,债权人对其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数额,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数额,并不都是完全相等。如果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或者最高认民法院关于《合同法问题解释》的规定,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只有在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等于债权人的债权时,该法律规定才有实际价值。  二、行使代位权并不能完全使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相互间的债权关系消灭 

5、 债权人以自己的债权为限提起代位权诉讼,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当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权一致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债权为限实际上也就是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后,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完全符合《合同法问题解释》第20条的规定。然而,现实民事交往中,要找到债权人的债权与其债务人的债权完全一致,其概率微乎其微。  (二)当债权人的债权大于债务人的债权时,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则超过了债务人对次债务

6、人的债权,请求数额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时,人民法院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合同法问题解释》第21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而不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提起代位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代位权成立,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判决的终极目标只能达到次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但是并不能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消灭,而只能使之部分消灭。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这种情形出现的频率相当多。  (三)当债权人的债权小于债务人的债权时,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以债务人的债务为限,则超出了自己的债权范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

7、所负债务额”,“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事实上只能以自己的债权为限提起代位权诉讼,在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直接清偿后,则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而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完全消灭,债务人与其次债务人之间就其末代位部分仍然享有债权,债务人仍然可以对次债务人进行追索。...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债权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既不可能完全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也不可能完全是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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