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3723948
大小:53.54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2-28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巩固预习票据的一般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巩固预习:票据的一般规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五、票据的一般规定 一、票据种类 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 (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2)收款人。是指票据正面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 (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 (1)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它是汇票主债
2、务人。——本票与支票不存在承兑人。 (2)背书人与被背书人。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转让权利方)。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接受权利方)。 【提示】当背书连续发生时,第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就是第二次背书中的背书人。 (3)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能履行票据付款责任时,以自己的金钱履行票据付款义务,然后取得持票人的权利,向票据债务人追索。 3.票据特征票据特征 解析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又是“设权证券”、“提示证券”、“交
3、付证券”、“缴回证券”。 (2)票据是“文义证券” 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提示】即使文义记载有错,也不得用票据之外的其他证明方法变更或补充。 (3)票据是“无因证券” 持票人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仅以票据文义请求履行票据权利。【提示】持票人应当对自己持票的合法性负责举证,3种情形:①认为持票人是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②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③因为重大过失取得票据。 00:00:00(4)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 票据上体现的权利性质是财产权,财产权的内容是请求支付一定的金钱而不是物品。 (5)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的制作、形式、文义都有规定
4、的格式和要求 (6)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可以流通转让。【提示】票据权利的转让灵活简便,无需通知债务人,通过背书行为直接转让。 4.票据功能 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三、票据权利与责任 1.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的权利 含义 顺序 1.付款请求权 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提示】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付款义务的主要是主债务人 第一顺序权利 2.票据追索权 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
5、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提示】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第二顺序权利 2.票据的取得要点 内容 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例外情形: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2.取得票据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2)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 3.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
6、意取得票据的;(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四、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1.含义: (1)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例如行使付款请求权以获得票款,行使追索权以请求清偿法定的金额和费用等。 (2)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的丧失而采取的措施,例如依据《票据法》的规定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以保全追索权等。 2.方法:“按期提示”和“依法证明”两种。 3.地点和时间: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五、票据权利丧失补
7、救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如不慎被烧毁)、遗失(如不慎丢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条件: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 范围:包括己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