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

ID:33722592

大小:76.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2-28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_第1页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_第2页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_第3页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_第4页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一)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766元,月平均工资3231元。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8047元,月平均工资为3171元。(二)在职职工缴费基数:2010社保年度全市养老(含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下同)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93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9,693元/月。采暖费缴费基数为3,231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939元/月。1、“五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险和住房公积金。2、交费基数为当月标准上报工资或岗位平均工资,交费比例为:单位:养老19%、医疗8%、生育0.5%

2、、失业2%、工伤0.5~2%个人:养老8%、医疗2%+24、失业1%。3、必须缴这部分钱从今年7月10日起大连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上调200元(2010-07-0807:51:43)稿件来源:大连天健网从今年7月10日起,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由每人每月700元调整为900元;北三市由600元调整为800元。同时,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随之上调: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由7元调整为9元;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由6元调整为8元。据了解,这次调整统筹兼顾了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既保证了低收入职工家庭能够分享社会和经

3、济发展成果,同时也兼顾了企业生产成本、人工成本的承受能力。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拉动职工收入增长,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市委、市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问题。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已经是第九次调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11二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三是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

4、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计入工资总额的福利待遇。四是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五是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科学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基础上,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张文西记者孙雨竹)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开发区开展农民工社会保险试点的通知2010-06-24[来源]规费管理处                            大劳发〔2005〕85号开发区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多

5、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局拟定了《大连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从2005年11月1日起,在你区开展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试点工作。  现将《大连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点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新的情况,请及时向我局反馈,为在全市推广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摸索经验。  附件:《大连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二○○五年十月十日  附:                          大连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暂行办

6、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前款所称农民工,是指具有农业户籍,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段内,与我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经与农民工本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我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以上简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

7、费;也可以依照下列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农民工保险)。11  上述两种参保办法必选其一,选择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企业和农民工按选择的参保办法参保缴费后,要分别按照相关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四条市及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具体经办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及其农民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分别列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其中,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单独记账。  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单独列账管理,专款专用、自求平衡。经

8、市政府批准,农民工医疗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