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综合保险条款(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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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综合保险条款(2014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保险凭证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由工程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三个部分组成,投保人可根据险别选择投保。第三条工程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的相应部分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为限。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工程机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依法登记、具备有效运行证的,无需上机动车辆牌照的工程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被保险工程机械”)。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工程机械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工程机械的操作人员和乘坐人员,也不包含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工程机械损失保险保险责任第五条保险期间内,在施工场地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工程机械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被保险工程机械本身以外的火源引起的火灾、爆炸;(二)雷击、洪

3、水、暴雨、台风、暴风、龙卷风、泥石流、雪灾、冰雹、冰凌;(三)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但由于被保险工程机械施工作业直接引起本款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操作人员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工程机械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二)任何原因引起的自燃;(三)人工直接供油、烘焙;(四)被保险工程机械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五)被保险工程机械自身缺陷

4、、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被保险工程机械的氧化、腐蚀、1/共14页锈损、自然磨损、自然损耗。第八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工程机械在保险单载明的使用区域外遭受的损失和费用;被保险工程机械在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期间遭受的损失和费用;(二)被保险工程机械在被拖运过程中(自被保险工程机械在起运地装上首个运输工具时起至在目的地卸离最后一个运输工具时止的整个期间)及被装卸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和费用;(三)被保险工程机械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遭受的损失;(四)吊升、举升的物体以及其它操作方式中被操作对象造成被保险

5、工程机械的自身损失;(五)被保险工程机械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六)与外部高压线、高压电缆接触造成被保险工程机械的损失;(七)被保险工程机械由于自身重量或因施工工地土质疏松导致被保险工程机械陷入土地内造成的一切损失;(八)各种传送带、缆绳、金属线、链条、轮胎、可调换或替代的钻头、钻杆、刀具、印刷滚筒、套筒、活动管道、玻璃、磁、陶及钢筛、网筛及其他各种易损、易耗品的单独损失;(九)因水箱、水管、油罐爆裂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因压力容器发生爆炸及内燃机爆炸所致的毁损或灭失;(十)被保险工程机械因机械性或电器性损坏、故障、断裂、失灵,及因冷却剂或其他

6、流体冻结、润滑不良、缺油等直接所致的毁损或灭失;(十一)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十二)除保单另有约定外,被保险工程机械在保险期间内加装的设备遭受的损失;(十三)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十四)因污染引起的任何补偿或赔偿。第九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第十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一)按投保时被保险工程机械新机购置价确定;(二

7、)按投保时被保险工程机械实际价值确定;(三)在投保时被保险工程机械新机购置价内协商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机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工程机械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置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价的,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机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不计折旧。第十一条保险价值为被保险工程机械出险时的重置价值。2/共14页重置价值是指重置同厂牌、同型号、同性能、同负载的或相类似的新机器、新设备所需的费用。第十二条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

8、中载明。赔偿处理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被保险工程机械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第十四条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有关费用的原始单据,技术鉴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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