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反悔权及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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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2014年第2期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反悔权及其适用’?杨立新【内容摘要】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了消费者在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合同中享有的无理由退货的反悔权。反悔权的性质属于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具有特殊性。消费者行使反悔权应当依照法律进行,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要件。该权利行使之后,发生解除砟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合同的效果。【关键词】反悔权非传统销售方式法定合同解除权商品消费者2013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

2、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一二作的)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

3、约定。这个条文规定了消费者反悔权制度,是《消保法》规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制度,也是《合同法》的新制度,特别值得重视和研究。本文对此进行探讨。一概念和性质、消费者反悔权的25一次确认反悔权制度《消保法》第条是我国法律第。不过,在以往的地方性法规中曾经有过类似的规定。我国最早的关于反悔权的地方立法1996,是年施行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2〉规定》,该法第条规定:消费者对购买的整件商品(不含食品、药品、化妆品)保持原“样的,可以在7日内提出退货;经营者应当退回全部货款,不得收

4、取任何费用。但该规定在2004年修订后施行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中被废止。后来,北京、上海等地区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法规,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可以适用反悔权。在《消保法》的修订过程中,对于究竟要不要规定消费者的反悔权,存在不同意见。有经营者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反悔权不符合中国国情;但也有经营者予以支持,称其因坚持赋予消费者以反悔权而取②得了良好的经营效果。立法机构坚持要设立这个制度,普遍认为在,消费者对其更是给予强烈的支持我国消费领域中,应当给经营者课以更多的责任,赋予消费者以更多的权利,以

5、改变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①参见钟金:《试论我国消费者后悔权的构建》,《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②在网络调查中.9%的人支持有关反悔权的立法。参见hfi.hina,com.onsuml/315w/20130315/,有740tlp://nanceccn/ce/speciaq.s1332527html,2013年10月27日访问。30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反悔权及其适用削弱经营者的强势地位。至于认为我国国民素质不高,会使个别

6、消费者利用反悔权投机取巧的意见,立法机关经认真研究后,在相关条文中增设了相应的防范规则。一()无理由退货制度究竟应当怎样称谓5一《消保法》第2条规定的反悔权制度,是这次修订中最有特色的项制度,也是这次修订中的最大“亮点一25无理由。对于这制度究竟应当怎样称谓,有不同见解。在立法上,《消保法》第条将其称作退货”③“”④制度。在立法说明上,也将其称为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在学说上,这个权利被称作撤回权叭或者后悔权?、反悔权?、经营者接受退货义务⑧,在我国台湾地区其被称作消费?者之犹豫权,在

7、欧盟其被称作撤销权。在英美法系,类似的相关制度被称为冷静期制度,源于英国1964年《租赁买卖法》针对上门推销制定的冷静期条款。该法第4条规定,买受人自收到正式合同的副41本之日起日内可以随时以书面文书通知解除合同,而将物品返还。美国974年修正的《消费者信贷⑩保护法》第125条规定了消费者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一将这种制度称为无理由退货,当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这样的称谓毕竟不像个民法上的概念。将其称为经营者接受退货义务,是从义务的角度界定概念,不符合民法制度概念设定的习惯。《消保法》第25条规定的制

8、度,对消费者而言当然是权利,对经营者而言当然是义务,因而将无理由退货制度称为权利当然没有问题,但不能从义务角度称之。冷静期是英美法系的说法,不大符合大陆法系民法设定基一本概念的习惯。至于究竟是将其称作反悔权、后悔权还是撤回权,其实说的都是回事,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反悔权的概念更能够贴合无理由退货制度的本义,故采之。二)反悔权概(念的科学界定如何给反悔权概念定义,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消费者反悔权是指消费者在限定的交易类型中,在与经营者缔约后,可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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