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设备检修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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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流系统设备检修工艺规程1.蓄电池1.1设备规范1.1.1蓄电池组设备规范型号蓄电池规格十小时放电率额定容量(安时)蓄电池最大外形尺寸(mm)最大放电电流(A)本邻蓄电池中心距离(mm)长宽槽高总高GFM-4002V/1000Ah4004801803583821000105电瓶总数104重量76kg1.2GFM400型铅酸蓄电池运行与维护1.2.1蓄电池使用年限的长短,主要决定于下列几个情况。1.2.1.1初充电情况1.2.1.2平时运行和放电情况。1.2.1.3日常维护检查情况。1.2.2蓄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叫做初充电。初充电是否良好

2、,将严重影响蓄电池的寿命。要求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同志都要加以重视,学习并了解本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格岗位责任制,加强责任心,确保初充电的顺利进行。1.2.3整个初充电过程中,应保持不使电解液的温度超过35-40℃,否则即应减低充电电流或停止充电。1.2.4蓄电池的初充电。1.2.4.1预先配制好的电解液在温度降至30℃以下时,即可注入电池内。液面高度应保持在最高和最低液面线之间。电解液的比重为1.19(25℃)。计算公式P25=Pt±0.0007(t-25)。1.2.4.2蓄电池灌注电解液后,应静置3-5小时,并使温度降至35℃以下时,即可进行初充电

3、。电池从注入电解液至开始充电,其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此时对所有蓄电池进行一次电压、比重和温度的测量,并做好记录,作为原始依据。1.2.4.3初充电前应完成下列各项:1.2.4.3.1充电机组与蓄电池的连接正确,充电机正极接蓄电池的正极,负极接蓄电池负极,充电前要进行核对。1.2.4.3.2检查蓄电池各抽头的连接可靠,绝缘良好,不低于0.5MΩ,检查充放电工器具,记录表格等均应准备齐全。1.2.4.3.3准备一些短路线以便在充电期间若出现个别电瓶“落后”或“超前”,损坏时作为临时切除用,短路线应能长期通过100A电流不发热。1.2.4.3.4准备

4、好小苏打溶液(浓度均为5%),以便万一皮肤或衣服上溅上硫酸时,可以迅速用小苏打溶液擦洗。1.2.4.3.5调整电流到需要值。1.2.4.3.6按厂家规定初充电电流第一阶段用80A的电流充电,时间约为50-55小时,第二阶段用60A电流,时间约为15-18小时,何时算作第一阶段结束,何时转入第二阶段,根据下面两点判定。1.2.4.3.7已经用80A电流充了50-55小时(主要判断依据)。1.2.4.3.8单只蓄电池的端电压大部分已经上升至2.5V(参考判断依据)。1.2.4.4当蓄电池出现下列现象时,则为充电完毕。1.2.4.4.1电池电压及电解液比重

5、连续3小时以上保持稳定。1.2.4.4.2电池内部产生强烈气泡,即呈现“沸腾”状态。1.2.4.4.3绝大部分电池的的电压已经升至2.7V,且稳定达3小时。1.2.4.5在充电临近终期时,应进行电解液比重和电解液液面高度的调整。此时若测得的电解液比重不足1.215(换算到25℃时)应用比重1.4的稀硫酸溶液调整(禁止用浓硫酸),若比重超过1.215时,应添加蒸馏水来调整,比重高速后,应再充电1-2小时,停止1-2小时,如此反复数次,直到电解液比重均匀且为1215±0.005(25℃时)为止。1.2.4.6充电时,每10只选一个电瓶作为代表电瓶,考虑选

6、定#1、11、21、31……130共14只,在充电过程的第一阶段每隔1小时测量一次电压、比重、温度,其余电池每隔4小时全测一次,在第二阶段充电时,代表电瓶每隔1小时测量一次,其余电瓶每隔2小时全测一次,当发现开始接近充电终期时(电池电压普遍升至2.6V),每隔1小时全测一次,每次测量一定要认真、准确。每次测量结果应做好完整的记录,要记录下测量时间、测量人姓名、哪个充电阶段等。如果测量时是几个人分散进行的,每次测量记录后,应及时调整到正式记录表格本上,以便参考、比较、分析。充放电过程是连续工作的,根据人员情况可分为两班或三班倒,交接班要详细认真。1.2

7、.4.7整个充电期间,通风机应连续运行,以排除酸雾。1.2.4.8任何时候蓄电池室内都要严禁烟火。1.2.4.9巡回检查时,注意对电瓶的冒气情况、液面高度、电解液颜色、极板颜色及电瓶内部是否有沉淀物等进行外观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将处理经过写进记录中。1.2.4.10负责监视充电机的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和调整要随时保持充电机电流稳定。1.2.5充电结束,停充电.1.2.6蓄电池的放电。1.2.6.1初充电结束后,静止2小时即可开始放电,放电电流按厂家规定(用十小时放电率放电)是100A。1.2.6.2放电专用放电电阻反馈放电。1.2.6.

8、3操作步骤:送上充电模块电源,调整电压调整到略高于电池电压,合上空气开关,先向蓄电池进行1小时小电流充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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