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教学ppt课件

营业税()教学ppt课件

ID:33438408

大小:558.51 KB

页数:103页

时间:2018-05-24

营业税()教学ppt课件_第1页
营业税()教学ppt课件_第2页
营业税()教学ppt课件_第3页
营业税()教学ppt课件_第4页
营业税()教学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营业税()教学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营业税第四章 营业税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第二节 营业税的基本规定第三节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第四节 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第五节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规定第六节 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规定第七节 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第八节 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第九节 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第十节 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规定第十一节 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规定第十二节 营业税的计算及应用举例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营业税特点:(一)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

2、依据(二)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三)计算简便,便于征管三、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第二节 营业税的基本规定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营业税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一)“境内”的含义(1)提供或者接受税法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二)应税行为的含义:1.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

3、使用权无偿赠送给个人;(2)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所发生的自建建筑物销售行为;(3)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其他:(1)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目前未纳入营业税范围,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2)对房地产主营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3)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三)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比较营业税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判定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

4、合,二者有从属关系依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兼营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二者无直接从属关系依纳税人核算水平1.分别核算:征两税2.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特殊情况(1)建筑业自设工厂 (2)生产企业销售并安装自产货物——【例题·单选题】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下列行为属于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是( )。A.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B.饭店开设客房、餐厅从事服务业务并附设商场销售货物C.建材商店销售建材还兼营建筑、安装、装修业务D.电信部门为用户安装电话,并销售电

5、话『正确答案』B【例题·多选题】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 )。A.基金公司在境内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B.我国企业转让其境外所拥有的房产C.单位将境内承租的场地转租给他人收取现金D.境外某外国企业将一台设备出租给我国境内企业使用E.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选项A,不征收营业税;选项B,不动产在境外,不属于我国营业税征税范围;选项E,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一)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

6、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特殊】1.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在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时,不是营业税纳税人。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二)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三、税目、税率的基本规定税目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娱乐业5—20%【提示】:1.娱

7、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2.营业税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分别核算,按各自税率计算营业税;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四、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一)全额计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即营业额,它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二)差额计税:列举项目(三)核定计税依据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

8、营业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营业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的同类应税劳务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