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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研究李晓明张武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是指在党和政府的宏观决策指导下,在探讨和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克服不利条件,为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而付出的各种努力。这些努力既包括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工作体制、政策、制度等工作规范;同时也包括那些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能正确有效地处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能对体制、政策、制度等工作规范起到“激活”作用,能推动其落实的各种领导艺术、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等等。换言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既包括建立有形的、静态的各种规定,又包括无形的、动态的各种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一、预
2、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动态系统,它由多个互相作用、互相联系的子系统组成。在这里,我们准备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分为防范、教育、督查三个子系统,并对这些子系统工作机制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分别加以论述。(一)防范职务犯罪机制建设职务犯罪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而我们这里的防范,只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中的一个子系统,具体而言,所谓防范职务犯罪机制,是指依据制度规定建立起来的阻止职务犯罪行为与结果发生的各种防范工作体系,
3、以及与之有关的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防范工作中各种复杂矛盾与问题的工作方略、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等相互作用和联系。11树立对权力防范的观念并采取积极措施。要改革干部任免体制,严格监控权力运行。长期以来,我们任用干部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采用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和委派制。各级地方政府、人大的主要负责人虽然经人代会选举,但候选人并不是经竞争产生的,而是由同级党组织推荐的。不少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由党组织确定后先走马上任,待人代会召开时再通过选举形式予以确认。①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修改后,虽然规定可由代表联合提名并实行差额选举,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受到严格控制。此外
4、,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淘汰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现象普遍存在。上述体制的弊端,带来了①林吉等著《:腐败犯罪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8页。·77·预防职务犯罪征文(11)2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1期诸多消极的后果,许多干部只对上级负责,不对群众负责。在一些家长制作风较严重的地方,甚至是只对上级个别领导负责。只要讨得某长、某书记欢心,便可春风得意、平步青云,至于舆论的评价、百姓的褒贬,并不影响仕途上的荣辱沉浮。这种状况直接为买官卖官、拉帮结派、群体腐败提供了温床。要想消除上述腐败现象,减少职务犯罪,唯一的途径只能是进一步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
5、围,推进政治民主化,使广大选民的意志在干部任免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这里,我们并不想鼓吹资产阶级的多党执政和三权分立那一套。其实,社会主义和政治民主化并不矛盾。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中谈到巴黎公社的干部任免体制时曾经说“: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种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家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出的人担任,同时施行了可以按选民决议随时撤销被选举者的法制。第二,。”①我们认为,以上论述的精髓就在于选民的意志可以左右干部的任免,而这一点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真正体现。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建立
6、一套公开、透明、充分体现民意的干部任免和监督体制:我们可以以年度为单位,将干部一年中的工作、品行、财产等情况制成详细的资料向原选区的选民公示,并由其民主评议,评议较差的干部,应责令其停职检查;对于具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经原选区若干名选民或代表联名,可撤销其领导职务。这样,便可以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权力的滥用、私用。21重视对财物的防范。职务犯罪大多数是贪利性犯罪,因此,对财物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与防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在这里,我们把财物的防范具体划分为对公共财物的防范和对私人财物的申报。第一,对公共财务的防范。长期
7、以来,我们过于强调“首长负责制”,所以导致许多单位在财物收支方面都实行“一支笔”制度,即由一把手或部门主管一个人说了算,这些人大笔一挥,成百上千万的财物就可以自由进出,而且毫无监督和制约。这就为侵吞、转移国有资产,贪污、挪用公款等贪利性职务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因此,我们建议在大额财物收支问题上,要将“一把手拍板”改为“集体审批”,将“一支笔”变为“数支笔”,并将此项制度与干部考核、单位工作评比挂起钩来,使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在财务管理上,要彻底杜绝“两本帐”“、多本帐”和“小金库”现象;在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