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银行公会会员自律性债权债务协商及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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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自律性債權債務協商及制約機制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12.21金管銀國字第09800582680號函准洽悉中央銀行98.12.10台央業字第0980060019號函准洽悉本會98年11月26日第9屆第2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核議通過中央銀行98.2.5台央業字第0980008806號函准洽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1.23金管銀(二)字第09800034900號函准備查本會98年1月14日第9屆第5次常務理事會議核議通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10.3金管銀(二)字第09700388500號函准核備中央銀行97.10.2台央業

2、字第0970047208號函准洽悉本會97年9月26日第9屆第9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核議通過一、企業營運及繳息正常者,如有財務週轉需要,在99年6月底以前到期需展延之貸款本金,金融機構得依該借款企業之申請,同意予以展延6個月。二、前述展延6個月之措施如仍無法符合借款企業之需要或企業不符合前述營運及繳息正常之條件時,得依下列程序辦理:(一)續借部分:1.企業若經原承貸金融機構評估擬縮減額度或不予續借者,借款企業認有必要時,得經經濟部負責受理之窗口評估可行後,由經濟部檢附借款企業之申請案件及其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名單,送交本會轉送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於一週內召開債權債務協商會

3、議,協商續借。債權債務協商會議召開前,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應邀集債權金融機構召開會前會,以評估續借可行性及還款條件。2.前述債權債務協商會議決議經佔金融機構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後,全體債權金融機構應一體遵循。(二)展延部分:1.如原承貸金融機構有不予展延之情形,借款企業認有必要時,得經經濟部負責受理之窗口評估可行後,由經濟部檢附借款企業之申請案件及其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名單,送交本會轉送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於一週內召開債權債務協商會議,協商展延。債權債務協商會議召開前,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應邀集債權金融機構召開會前會,以評估展延可行性及還款條件。2.前述債權債務協商會議

4、決議經佔金融機構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後,全體債權金融機構應一體遵循。(三)協議清償部分:1.企業申請協議清償案件,得經經濟部負責受理之窗口評估可行後,由經濟部檢附借款企業之申請案件及其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名單,送交本會轉送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於文到二週內召開債權債務協商會議,由債權金融機構進行評估。債權債務協商會議召開前,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應邀集債權金融機構召開會前會,以評估協議清償可行性及還款條件。若經評估認尚具經營價值,其償債計畫尚屬可行且未來有還款能力者,各債權金融機構應依協商內容,採一致性步驟辦理。2.有關協議清償案件之協商程序及決議機制,依前述續借及展延

5、有關方式辦理。(四)各債權金融機構對續借、展延及協議清償案件於主辦債權金融機構評估作業期間,暫不緊縮銀根。(五)企業原借款續借、展延及協議清償案件如已有協商決議者依原協議辦理,惟前述已有協商決議之債權金融機構仍宜配合債權債務協商會議之結論辦理。(六)前述續借、展延及協議清償案件,金融機構如認有必要,得依協商會議決議要求企業聘請經金融機構認可之會計師或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中小企業聯合輔導中心)對企業營運及資金流向予以監督控管。(七)企業原借款如有經債權金融機構讓售予資產管理公司者,前述債權債務協商會議及會前會必要時得邀該資產管理公司列席商議。三、

6、金融機構得對借款企業增提適當之授信條件(如:徵提適當之連帶保證人、不得提前償還他行放款、資產不得再提供他人設定、維持適當之財務比率、適度調整借款利率、要求會計師監控其金流…等),以協助借款企業維持正常營運條件及利金融機構暸解該企業借款資金運用情形。四、為防範借款企業或其保證人利用協商期間發生脫產或轉讓帳款等行為,如有上述情事發生,金融機構得採行適當保全措施或提出反對協商之異議。五、為降低企業支出,以利企業度過經營困境,並符合公平正義及社會期待,必要時,金融機構得要求企業負責人、董監事及高階主管之報酬予以適當調整,並由債權銀行團監控。六、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受理審查

7、窗口及本會配合協調連繫事項(一)中小企業部分: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擔任受理窗口,負責審查企業之經營狀況及提供該企業資金融通協助之可行性。經審查通過之案件,送交本會授信業務委員會轉送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依前述程序辦理。(二)非中小企業部分:由經濟部工業局擔任受理窗口,負責審查企業之經營狀況及提供該企業資金融通協助之可行性。經審查通過之案件,送交本會授信業務委員會轉送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依前述程序辦理。七、對未遵守協議者之制約機制:(一)協商經決議通過者,應將決議內容函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備查。(二)債權金融機構違反協商決議者,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接獲企業申訴後

8、,應即進行瞭解及處理,並呈報行政院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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