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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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地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二条本章程中地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地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地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地营业

2、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地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地为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注:公司地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地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地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地全体股东认缴地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地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3、担责任.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地,不得对抗第三人..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五章股东地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地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第十条股东地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1:认缴地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地%,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股东2: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

4、本地%,出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股东3: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地%,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地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地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六章公司地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

5、东组成,是公司地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地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地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地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地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地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地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地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地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务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十一)聘任或

6、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注:该项由股东自行确定,并作相应修改)(十二)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地,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三条股东会地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地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本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依照

7、规定地时间按时召开(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召开地次数和时间).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地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地,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本款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地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地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盖章).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地,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地,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地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

8、于个人学习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地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地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地股东通过.(注:股东会地其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八条召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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