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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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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影响探索-营改增论文“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影响探索【摘“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影响探索-营改增论文“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影响探索【摘“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影响探索-营改增论文“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影响探索【摘要】“营改增”对各企业单位的影响都比较大,勘察设计单位也不例外。本文将对“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勘察设计单位如何适应“营改增”制度并寻求发展,谈一下自己的认识,以供参考。 【关键词】勘察设计单位;“营改增”;影响;对策;研究 勘察设计单位经营运作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比
2、如业务范围比较广泛,包括设计、勘察、检测等行业。在“营改增”新税收制度实施过程中,勘察设计单位如何正确面对,并在此过程中需求发展,成为其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产生的影响分析 1.“营改增”对勘察设计单位纳税额产生的影响 实施“营改增”以后,勘察设计单位的纳税额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而且纳税额、可抵扣成本之间,密切相关,勘察设计过程中,会受到劳务、材料以及工具仪器等费用开支的影响。 (1)“营改增”实施以后,勘察设计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税率适用6%。其税负在实施“营改增”制度以后有所增长。 如,A勘察设计单位位于市区,并且于
3、2013年8月份向B公司提供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劳务费(共计200万元)。“营改增”制度实施以后,对勘察设计单位产生以下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前的纳税:200×5%=10(万元) “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后的纳税:[200/(1+6%)]×6%=11.32(万元) 从“营改增”制度实施前后的纳税额变动情况来看,前后相差11.32-10=1.32(万元)。若A勘察设计单位地处市区,按照城建税率缴税7%,教育费附加3%,因此其税收增加额为11.32×(7%+3%)-10×(7%+3%)=0.132(万元)。在此
4、过程中,假设A勘察设计单位不存在其他一些税收项目,只缴纳营业税,则“营改增”以后A单位的纳税额增加量:1.452(1.32+0.132)万元,税负提高率为:1.452/11×100%=13.2%。 (2)“营改增”实施以后,对于小规模纳税勘察设计单位而言,其税负会在实施“营改增”制度以后有大幅度降低。 如甲勘察设计单位位于市区,并且于2013年8月份向乙公司提供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劳务费(共计200万元)。“营改增”制度实施以后,对勘察设计单位产生较大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前的纳税:200×5%=10(
5、万元) “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后的纳税:[200/(1+3%)]×3%=5.83(万元) 从“营改增”制度实施前后的纳税额变动情况来看,前后相差10-5.83=4.17(万元)。若甲勘察设计单位地处市区,按照城建税率缴税7%,教育费附加3%,因此其税收节约额为10×(7%+3%)-5.83×(7%+3%)=0.415(万元)。在此过程中,假设甲勘察设计单位不存在其他一些税收项目,只缴纳营业税,则“营改增”以后甲单位的纳税额减少量:4.585(4.17+0.415)万元,税负降低率为:4.585/11×100%=41.68%。 2.“营改增”对勘察设
6、计单位产值收入及考核的影响 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收入原缴纳营业税,而营业税系价内税,因此,在确认纳税人年营业额时,相应的营业税款并不扣减院收入总额而是作为成本、费用处理。增值税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系价外税,在确认收入时,需要剔除向服务接受方所收取的增值税款。院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也不构成单位的成本、费用,而是单独在收入之外循环,不进入单位的利润核算体系。因此,在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年营业收入额时,需将含增值税的收入,按照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收入。 如某设计单位2012年向客户收取的设计费总额为530万元。鉴于2012年院缴纳的是营业
7、税而非增值税,故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款26.5万元,并不扣减试点纳税人的营业额。2012年该设计单位的营业收入额(产值总额)即为530万元。 如某设计单位2013年向客户收取的设计费总额仍为530万元。鉴于2013年试点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而非营业税。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需扣减其营业额。故其在确定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额(产值总额)时,需将其收取的设计费总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费用总额。故,2013年该设计单位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30万元{530/(1+6%)×6%},应在其营业总额中扣减,从而该设计单位2013年的营业额(产值总额)应为500万元,而
8、非530万元。 因此,勘察设计单位在编制产值考核指标时,需要适应“营改增”后收入确认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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