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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0
《赴境外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长城钻探工程公司赴境外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薪酬福利的激励职能,有效调动赴境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外派员工)的积极性,稳定骨干,凝聚人才,促进公司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赴境外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人事〔2008〕16号)和《关于制定赴境外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规定》(人事〔2008〕547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赴境外项目或驻外办事处(以下统称境外项目)承担工作
2、、连续时间在30天及以上的外派员工。赴境外承担工作不满30天以及赴境外出差、学习、培训、调研、慰问等人员的薪酬福利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确定薪酬的基本原则(一)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境外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及标准。(二)总体提高,重点倾斜。在适度提高外派员工收入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向长期在海外一线工作的关键、艰苦岗位骨干人员倾斜,体现岗位、责任、业绩与收入的相对统一。(三)关爱员工,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适应外派员工的工作、生活特点,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第四条外派员工划分为项目部员工、前线基地
3、(如作业区)员工、基层作业队员工。前线基地是境外项目根据管理需要和地理位置、在远离项目部比较偏远(指距离项目部100公里以上)且与基层作业队比较近的地区所设置的管理机构。境外项目部设置前线基地须由项目部提出意见,上报公司人事处批准后执行。第二章工资制度第五条外派员工实行以岗位等级工资制为主、协议工资制为辅的工资制度。第六条岗位等级工资制由岗位(技)工资、津贴补贴和业绩奖构成。(一)岗位(技)工资外派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岗位(技)工资按境外项目所聘岗位执行公司基本工资制度规定的岗位(技)工资标准,岗变薪变,动态管理,并按制度规定进
4、行标准调整与动态运行。(二)津贴补贴津贴补贴按境外项目所聘岗位、工作地区、工作环境以及赴境外连续工作时间等分别确定。具体包括:岗位津贴、现场作业津贴、地区津贴、海龄补贴、安全风险补贴。1.岗位津贴。境外项目部员工岗位津贴划分为9个岗级,按照项目类别设置为4类岗位津贴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1;前线基地员工岗位津贴按项目部对应岗位津贴标准的120%执行;基层作业队员工岗位津贴划分为9个岗级,具体标准见附表2。境外项目类别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划分标准参见境外项目分类有关规定。2.现场作业津贴。公司根据境外项目施工作业现场的工作条件与
5、艰苦程度,分岗位确定现场作业津贴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2。现场作业津贴仅适用于赴施工作业现场工作的员工,按员工实际现场作业天数计发。各项目部、前线基地员工,各驻外办事机构、外经外贸项目以及生产与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中的非现场作业的各类人员,均不得享受现场作业津贴。3.地区津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根据境外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等因素划分地区类别和地区津贴标准,相应设立7个类别标准,具体见附表3。对在境外一线生产基地以及部分自然条件恶劣、无后勤保障依托的境外项目工作人员,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在集团公司规定的比例内适当上浮地区津贴标
6、准。4.海龄补贴。外派员工自赴境外连续工作或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次月起,执行每月200元的海龄补贴。执行海龄补贴后,员工在境外连续工作或累计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海龄补贴标准提高200元。具体见附表4。员工回国工作后,海龄补贴停止执行。外派员工执行海龄补贴前,由员工本人填写《境外工作人员海龄确认表》(见附表6),所在项目部审核后上报公司人事处,批准确认后方可执行。外派员工的海龄按月累计计算。外派员工在中石油系统其他单位的海外工作时间,需出具曾经工作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人事处核实确认,方可累计计算;无相关证明材料的
7、,不予累计计算。员工单次赴境外项目工作时间不足3个月、员工赴境外出差、学习、培训、调研、慰问、以及员工在中石油以外企业的海外工作时间均不予累计计算。5.安全风险补贴。外派员工从集团公司发布的海外各国社会安全风险等级的之日起享受安全风险补贴,并按员工在高风险区的实际工作生活天数计发。安全风险补贴标准按照高风险程度不同分别设置,其中:红色警报区域为150元/日,橙色警报区域为100元/日,其他区域不执行安全风险补贴。安全风险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境外国家或地区安全风险解除的次日、以及外派员工不论因何种原因离开高风险区域的次日,安全风险补
8、贴停止执行。(三)业绩奖业绩奖按境外项目性质、经营效益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发。年度业绩奖金发放总额由各单位以外派员工岗位津贴总额为基数,对完成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按60%比例计提;超额完成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奖金计提比例可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岗位津贴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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