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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0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考勤休假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考勤休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勤范围和类别学院所有教职工均为考勤对象。对教职工进行分类考勤,即分为专职教师考勤和其他教职工考勤二类。(一)专职教师考勤。专职教师按上课、周三固定返校日、集体活动和其它要求到校时间刷卡考勤。其中教研室主任(负责人)按每周2天坐班考勤。(二)其他教职工考勤。除专职教师外的其他岗位教职工按每周5天刷卡考勤。二、日常考勤管理(一)学院工作时间是:8:00-12:00,13:2
2、0-16:20;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按相关规定执行。(二)全院教职工实行电脑刷卡考勤。1.专职教师。有效刷卡时间为7:00-18:30,在出勤当天有效刷卡时间内刷卡,即为正常出勤。2.其他教职工。上班有效刷卡时间为7:00-8:30;下班有效刷卡时间为16:00-18:30。(三)要求教职工持本人教工卡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如发现有他人替代或替他人刷卡者,在编职工扣发当事人当月岗位绩效工资,聘用制职工辞退。(四)专职教师教学考勤以教学日志、督导记录为准,凡不到课、不按时上、下课者,按学院教学有关规定处理。(五)凡
3、属市内出勤、因公出差或因病、因事等各类13请假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将《请假审批单》于每月25日前交组织人事处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六)特岗职工在本部门的考勤记录,于每月25日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组织人事处备案。(七)特殊情况:1.考勤刷卡机因故不能刷卡时,教职工考勤以部门签到为准。教职工忘带教工卡的,按上下班有效刷卡时间到组织人事处签到。2.因工作需要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刷卡或漏刷卡者,于次日下班前填写《非正常刷卡考勤说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组织人事处确认后可视为正常出勤。每位教职工填写《非正常刷
4、卡考勤说明单》1个月内不得超过3次(含),超过3次无效。(八)考勤刷卡及电脑统计由组织人事处管理。三、请休假类别及相关规定(一)节假日全院教职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在节假日期间工资照发,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值班的岗位,可以视工作情况安排轮休或按学院规定发放值班费。教师社会实践活动或业务进修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享受学院规定的有关待遇。根据学院特点,教职工的探亲假、婚假、事假等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二)事假1.教职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请事假,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见习期(初期)、
5、试用期期间一般不准事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请事假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请事假满1个月(含)以上者,其见习期(初期)、试用期要顺延计算。13(2)教职工配偶因病住院,根据医院意见确需短期陪护的,经本部门审核并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可给予陪护假7天,超过7天的按事假处理。(3)教职工自费脱产学习,经本部门同意,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按事假处理,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教职工申请自费脱产学习须提交有效证明(如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等),学习完成后须提交学习完成证明(如结业证、毕业证、成绩单等)。(4)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者
6、,经本部门同意,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按事假处理,其假期不超过3个月,因特殊原因确需续假,应按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不超过1个月。2.事假期间待遇(1)当月事假3天(含)以内的,按事假天数扣除岗位绩效工资(日岗位绩效工资=月岗位绩效工资/21.75),当月事假超过3天(不含),当月岗位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超过5天(不含),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工资。(2)教职工请1个月以上事假的,包括自费脱产学习和因私出(国)境,在批准的假期内,第1个月发本人基本工资,从第2个月起停发工资。超过假期不归者,按有关辞退规定
7、处理。(3)聘用制教职工请事假者,工资参照正式教职工发放的聘用制教职工,事假期间待遇与正式教职工相同;其他聘用制教职工按事假天数扣除固定工资(日固定工资=月固定工资/21.75)。(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者,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可休病假,并按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病假超过3个月者,除13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外,需经工会和组织人事处共同确认;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需长期病休者,需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因打架斗殴造成伤病休息者,按公安部门结论处理。2.病假
8、期间待遇(1)病假在1个月(含)以内者,基本工资照发,按病假天数减半扣除岗位绩效工资(日岗位绩效工资=月岗位绩效工资/21.75);(2)病假超过1个月者,第2个月只发基本工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核发病假期间基本工资:来院工作年限不满2年者,发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发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已满6年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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