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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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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S集团公司管理责任报告制管理制度第一节目的第一条为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全员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保障员工切身利益,不断提高集团整体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各个岗位员工的责、权、利的统一,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或杜绝管理质量事故的发生。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二条集团本部及各下属公司管理人员。第三节职责与权限第三条总裁负责一级管理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的认定和审批。第四条总裁办公会议是一级管理质量事故处理的最高行政机构。第五条行政副总裁负责督促、检查管理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的执行情况,并向总裁办公会议报告。第六条行政副总裁负责集团本部各部门
2、二级及以下管理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的认定和审批。第七条公司(集团下属或子公司)总经理负责二级及以下管理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的认定和审批。第四节管理内容第八条管理质量事故的主要内容:一级事故类(一)管理失职类。1、管理不作为2、不按规定的流程工作(如违规财务操作、违规采购等)。3、不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其位不谋其职。4、高管人员屡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员工中造成严重负面影响。5、越权越级指挥员工造成5000.00(含)以上损失的。6、索贿、受贿。7、不执行ISO9001:2000质量体系文件。8、不执行集团有关文件或决定。(二)招投标类。1、项目商务投标
3、定价偏差较大,或系统重复报价,或系统漏报价格。2、技术标有重大漏项。3、由于主观上的原因,直接导致废标的。4、招投标工作未按规定流程执行,造成重大损失或废标。(三)工程管理类1、重大、大型工程质量事故(单项工程、两个子系统质量不合格或无法开通)。2、重大、大型安全事故(有一人伤亡或两人以上重伤或两人以上食物中毒)。3、项目重大变更或隐蔽工程未经甲方或监理方确认造成公司10000.00(含)以上经济损失。4、选配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能完成本职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四)无形资产类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签订协议、合同、对外承诺等。2、签订的合同/协议
4、有意或明显有损公司利益的。3、其它严重有损于公司利益、形象(商誉)的行为。(五)其它经集团领导认定的属于一级管理质量事故的行为。二级事故类(一)工程管理:1、在建项目一个子系统无法调试开通的。2、采购设备与合同要求不匹配并造成经济损失。3、隐蔽工程或项目变更未经甲方或监理方确认造成2000.00(含)至10000.00之内经济损失的。4、工程人员不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并不经甲方或监理方确认的。(二)安全事故(有一人受伤或两人之内食物中毒)。(三)管理人员不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的。(四)在公众场合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五)越权越级指挥员工造成
5、2000.00(含)至5000.00以下损失的。(六)不执行公司的的文件或决定。(七)其它经公司领导认定的属于二级管理质量事故的行为。三级事故类(一)在建工程有安全隐患的。(二)办公环境、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差。(三)项目变更或隐蔽工程未经甲方确认造成2000.00以下经济损失的。(四)越权越级指挥造成2000.00以下损失或数次越权越级指挥而不改正的。(五)在建工程档案不齐备。(六)其它经部门负责人认定的属于三级管理质量事故的行为。第七条报告程序一级管理质量事故(一)故责任人或主管将情况书面上报其部门负责人。(二)部门负责人再上报公司(集团下属)总经
6、理。(三)由各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后由总经理书面上报集团总裁。(四)集团领导做出处理意见。(五)在整个集团内部通报事故情况。二级管理质量事故(一)事故责任人或其主管负责将情况上报部门负责人。(二)部门负责人再上报公司总经理。(三)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处理意见,并在公司内部通报。(四)月末,各下属公司将本月度二级管理质量事故情况书面报集团备案。三级管理质量事故(一)各部门(总部)负责人按本公司规章制度直接处理。(二)各部门负责人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报告有关处理情况。(三)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备案。第十一条处罚措施(一)一级管理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7、处以甲类过失,相关人员处以乙类及以下过失,或相应的免职、降职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直至辞退。(二)二级管理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处以乙类过失,相关人员处以丙类及以下过失,或相应的降职处理。(三)三级管理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处以丙类过失,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四)对各类事故,同比情节较严重、对公司带来较严重负面影响的可参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酌情加重处罚。(五)凡发生未列入以上管理质量事故范围的,由各公司同比参照上述相近事故或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属一级事故性质的及时上报集团。第五节附则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总裁办负责制订、修改与解释。第十三条本管
8、理办法经总裁审批后正式实施。第十四条凡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管理制度,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二章管理责任报告制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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