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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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分配方案为确保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分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住建部、江苏省、徐州市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分配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应遵循“如实申请、严格审核、公开监督、违规必纠”的原则,严格做到房源公开、购房对象公开、房价公开、分配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工作在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收入及婚姻状况的认定工作;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的认定及销售分

2、配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核定申请家庭成员户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人口数及机动车辆核查工作;市物价部门负责核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各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申报等管理工作;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初审及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异议核查等工作。二、房源情况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46546平方米(含车库),共470套,项目名称玫瑰家园,位于城南五华路以北、轻工路以西。套型分为建筑面积79平方米左右的两室两厅户型(250套)和89平方米左右的三室两厅户型(220套),2012

3、年10月底交付使用。三、申购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市市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申购范围为新安镇新临、新华、新兴、职工、新苑、新春、新安、和平、新村、新南10个居委会及城东、城西、城北3个社区管理办公室辖区;(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33.8元/月;(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搬迁户(2009年以后)符合上述(一)、(二)项

4、规定且领取征收补偿款低于18万元未被实物安置住房或被征收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离异家庭单身满三年以上或年满30周岁未婚无住房且收入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标准(此类人员收入可在民政部门确定的收入线上浮25%)。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每个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四、销售价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审计部门进行核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住宅销售基准价格为1935元/平方米,自行车库销售基准价格为1350元/平方米。五、分配流程(一)发布公告(时间:5月24日-5月28日

5、)5天通过媒体发布申请登记公告,宣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政策。(二)申报程序1、申请(时间:5月29日-6月4日)7天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社区管理办公室或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并填报《###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材料按程序报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办公室受理登记。申请时,申请家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家庭的住房证明。申请人家庭有住房的,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无自有产权租住房屋的须提交租赁备案证明;属借住的须由借住人出具证明,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办公室核实后签字;(2)申请家庭成

6、员的收入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工资证明并加盖公章,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需附加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办公室意见;申请家庭成员无固定工作的,由个人进行诚信申报,所在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办公室审查家庭收入状况(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3)申请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家庭成员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判文书、单身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初审(时间:6月5日-6月9日)5天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办公

7、室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入户调查和审核。3、初审公示(时间:6月11日-6月17日)7天居委会或社区管理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在辖区内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住房保障部门。4、摇号(时间:6月20日)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电脑摇号系统公开进行摇号,排定申请顺序号,根据审核结果依次轮候购买。5、资格审核根据年度推出的房源数,初步确定申请顺序号在1-800号以内的申请家庭为资格审核对象,经审核后确定与房源数对应

8、的年度保障家庭名单。若1-800号内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数低于470户的,从801顺序号以后逐一递补审核确认。(1)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并签定诚信协议交纳诚信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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