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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数字出版法律法规制定原则[摘要]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用于调整人们在数字出版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体系的总称,是出版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的依据,确保数字出版活动及其管理的正常开展。其价值目标是追求各方主体权益上的平衡,兼顾技术、经济和社会三者的同步发展以及促进文化发展与保证文化安全的统一。制定数字出版法律法规应遵循效益原则、协调原则、立足国情原则、前瞻性原则和吸收借鉴原则等。[关键词]数字出版法律法规价值目标制定原则[中图分类号]G23[文献标识码]A数字出版
2、代表着出版业的方向和未来。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出版产业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加速融合,数字出版产业在我国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巨大的产业潜力。《2010—2011年中国数字出版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总体收入达到1?051,79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31.9%,并且产业增长率继续保持高增长速度[1]。数字出版已经成为我国新闻出版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了保障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在快速发展中有章可循,积极探讨数字出版法律法规的价值目标及制定原则,研究制定相关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
3、要。一、数字出版法律法规的概念界定一般来说,法律法规作为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的总称,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用于调整人们在数字出版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体系的总称,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各种法律规范性文件。狭义的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是指专门用于调整与规范数字出版活动中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由全国
4、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与颁布的行政法规和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与其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而后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等。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是调节数字出版活动的法律规范,是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的依据,具有强制性和严格的规范性,其作用是确保数字出版活动及其管理正常开展。根据法的效力和适用范围的差别、立法机关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数字出版法律法规可以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如宪法法条、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国际条约以及法
5、律解释等。二、数字出版法律法规的价值目标根据法理学原理,法律法规作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于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性文件,都有其追求的理想目标,以达到满足人和社会需要的目的,这就是法律法规的价值目标。具体来讲,法律法规的价值目标包括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秩序、安全、效益等,离开了一定的价值目标,法律法规就会成为空洞的外壳。数字出版法律法规的价值目标就是在调整数字出版活动中的社会关系时所要追求的具体理想目标。它是在法律法规的价值目标基础上形成的,并包括这些基本的价值目标。具体而言,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追求各方主体权益上的
6、平衡在数字出版的创作和传播过程中,存在着知识和信息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在行使权利时一定程度的对峙现象。数字出版法律法规在实现其对数字出版活动的规范与调节、管理与协调、促进和推动产业良性发展等作用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平衡各种可能相互冲突的因素。法理学强调法律的价值目标,而“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在数字出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中,“权益平衡”正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如在数字版权的保护中就要充分体现"平衡”这一基本精神。版权是数字出版产业的核心资源。数字版权的保护既要有效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积极地促进数字内容
7、的传播和人类文化的交流,同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从人类交往本性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来看,知识和信息应该得到尽可能广泛的传播,智力成果应得到尽可能广泛的应用,即需要强调智力成果的社会共享性,版权则必须承认著作权人的“私权”。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只有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创造者的权益,才能有效地激励个体的创造性,并最终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2]。因此,在数字版权立法中应理顺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的关系,追求各方主体权益上的平衡。相关的数字版权法律法规就应通过权利义务的界定来合理地将作品中所包含的利益分配给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以实现作
8、者权益、传播者和社会公众权益的互动,保障数字出版产业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3]。此外,还应注意各方主体权益上的“平衡”应该是一种“动态平衡”。数字出版是由新技术产生的新的产业形态,而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所体现的利益平衡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从原来的平衡变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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