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926735
大小:60.88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2-17
《论人格权和新闻舆论监督权法律保护和冲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人格权和新闻舆论监督权法律保护和冲突摘要:人格权是“人之作为人所应有”的权利,且以维护主体的自由、尊严、安全为目的,对人格权的确认和保护就是实现和维护人格的独立。新闻舆论监督权是法律赋予新闻工作者和其他公民利用传播媒介发表各种意见或言论,对社会或公民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舆论监督和人格权的保护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现实生活中两者时常存在冲突,笔者将阐述二者法律保护冲突之协调,以期实现法的多元价值。关键词:人格权;新闻舆论监督权;法律冲突;协调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7-007
2、7-03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同时,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在当下,新闻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社会主义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其主要监督方式有报道、评论、讨论、批评、发内参等,但其核心是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因为舆论监督的实现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提供足够的舆论信息,即可以
3、形成舆论的事实和使人们对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有充分的了解;二是在拥有信息的情况下,对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现象及有关人进行理性的、坦率的评论。在信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舆论批评显得越来越重要,通过人们对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论辩、辩驳乃至争论,即众多个体意见的充分互动,最终达到某种为一般人普遍赞同、且能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的一致性意见,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整个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新闻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表现自由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
4、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随着我国对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日渐推崇的今天,频繁发生的一些由于新闻报道引发的名誉侵权案件,也使得我们不得不正视如何处理新闻舆论监督权与公民人格权的保护的法律冲突问题。一、人格权是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可以高度概括为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平等和人格尊严四方面。1•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本质,就是民事主体在人格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近现代各国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所有
5、的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第"一条规定,人都有权利能力,在法律范围内,人都有平等的权利能力及义务能力。二次大战后的《日本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本法律的目的,在于个人之尊严及两性实质上的平等。”我国《宪法》确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随之规定,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平等。2.人格自由。人格自由既是指民事主体人格自由的地位,也是指民事主体人格自由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人格自由是区别人和动物的标准。有了人格自由,权利主体才可以自主地参加社会活动,享有权利、行使权利,否则,只能沦为他人的财产。人格自由是民事主体享
6、有一切自由权的基础和根源。近现代国家的民法典大都规定"任何人不得让与自己的自由”。人格可以说是作为人的资格,与生俱来,与人不可分离,主体只有保持自己的人格,才能成为独立的主体。3.人格平等。在传统民法中,平等从来是与商品交换联系在一起的,然而商品交换瞬间的价值平等不能掩饰甚至替代事实上的不平等。为此,必须从人的共同特性中,构造出一个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基本价值,这就是人格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种理念,指的是资格平等、机会平等,实质上就是人格平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人格上具有平等性。4•人格尊严。这是一般人格权中最重要的内容,是
7、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应该说人格独立、人格平等是指人的客观地位,人格自由是指人的主观状态,那么人格尊严是一种主观认识和客观态度的结合。所有民事主体,在能力、智商、文化程度、信用、资产等等方面肯定会存在差异,但所有民事主体所应得到的社会最起码的尊重应当是一样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格尊严具有客观因素。完整的人格尊严应当是上述两方面内容的完美结合。人格权是每个人应当享有的,须臾不可离开的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以及生命、身体、姓名、肖像、名誉、隐私、婚姻自主等权利就是个人在社
8、会中所应有的基本人权。如果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都不享有人格权,则必将丧失做人的基本权利和作为人的基本价值。人格权存在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