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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7
《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1: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办法一、考评目的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本着树立一批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典型,推动建立物业管理体制,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的目标,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从2009年起即在全市开展“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工作。二、考评依据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等规定,协会在广泛征求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与各区分会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本着高标准、严要求、操作简便的原则拟定本考评验收办法。三、考评办法(一)申报基本条件l、必须是
2、协会会员单位。2、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写字楼(含办公楼)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95%以上,工业厂房3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入住率达75%,使用率达85%以上,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85%以上。3、2009年度参评项目必须是2007年7月1日前交付使用。4、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5、住宅小区必须已经建立业主大会制度。6、物业管理企业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
3、投诉:(取得过“国优、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项目不能再申报)(二)申报及考评流程1、申报阶段:各企业根据本年度协会“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时间及工作安排,填写《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附件A),并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分会申报;2、预评预检阶段:各区分会对本辖区申报项目组织专班进行预评预检,通过预评的项目名单及《申报表》报市协会;3、考评阶段:市协会于第三季度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区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评。四、考评内容及考评标准根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考评内容及考评标准执行,
4、具体内容为八大项: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具体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B)。五、申报(初选)名额分配市协会将按项目不同物业类型进行分类,以分会为单位,合理分配各物业类型的申报(初选)名额。六、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入选资格所申报项目经考评专家现场考评后,其入围分值不得低于85分。根据本年度“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总名额限制,以各类物业类型考评分值高低进行排序,最后确定达标项目。七、复验工作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规定
5、每三年进行一次复验。各区分会需在规定时间内对辖区“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复查,对管理水平确实下降、群众意见较大、达不到示范标准、不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要督促其整改,并提出撤消原称号的意见,报我会批准。附A: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附B: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住宅小区、工业厂房标准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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