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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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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XGS01—QD—095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工作规程第3页共3页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工作规程1适用范围适用于市局对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2作业流程及要求2.1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受理转办工作由市局办公室负责。2.2办理流程及要求2.2.1工作时间内承办登记工作由办公室督查督办岗负责,晚上及休息日由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并于下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将记录情况告知办公室督查督办岗。2.2.2办公室督查督办岗当天对交办事项进行登记,填
2、写《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市长公开电话转办单》。2.2.3办公室负责人当天提出拟办意见,明确办理或牵头处室、单位及限办时间。对“受理中心”以书面形式交办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以电话形式交办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受理中心”有时间要求的,应在“受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2.2.4局长(局长不在时由其他局领导)批示。2.2.5办公室督查督办岗在局领导批示当天(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内批示的可于次日上午)将接受事项交具体的承办处室或单位办理。2.2.6A版_第0次修改2007年6月发布_SXGS01—QD—095市长
3、公开电话承办工作规程第3页共3页承办处室、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限办时间内办理完毕,由具体经办人和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不在时由局长)同意后报办公室督查督办岗。一项承办工作涉及几个处室、单位共同办理的,牵头处室、单位应主动抓好协调工作。承办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2.2.7对“受理中心”以书面形式交办的事项由承办处室、单位交办公室督查督办岗向来电人回复。对“受理中心”以电话形式交办的由承办处室、单位直接答复来电人,并将办理情况的书面材料送市局办公室备查。2.2.8对紧急重要的交办事项,承办处室、单
4、位要随时反馈。对在规定期限内确实不能办毕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办公室确认后向“受理中心”解释说明。2.2.9办公室督查督办岗对办理情况应及时督办、催办。2.2.10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督查督办岗将答复意见按规定的格式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反馈。2.3办公室督查督办岗根据当月公开电话受理及办理情况,每月月底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报送《“12345”网络单位电话受理、办理情况月度统计表》。2.4办公室督查督办岗收集有关资料,次年一季度归档。3修订或牵头修订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4相关文件及表单《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
5、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工作细则〉的通知》《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2345”A版_第0次修改2007年6月发布_SXGS01—QD—095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工作规程第3页共3页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市长公开电话转办单》《“12345”网络单位电话受理、办理情况月度统计表》A版_第0次修改2007年6月发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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