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821112
大小:35.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2-16
《再说《上博二·容成氏》之“又吴迵”》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再说《上博二·容成氏》之“又吴迵”子居《学灯》第十三期 简帛研究网站 2010年1月2日摘要:本文通过对传世文献材料与《容成氏》篇的可印证内容的分析,再次提出郭永秉先生释《容成氏》篇中的“又吴迵”为人名“有虞迵”于原文内容存在难以疏通之处,并认为“又吴迵”或可释为“囿圄通”,且对《容成氏》相关部分的简文试加重新理解,指出氏名难以辨别的那位古代帝王,可能即黄帝有熊氏。关键词:上博简容成氏又吴迵有虞黄帝在《容成氏》一篇起首部分,列数了尧舜之前若干古代帝君的名号,及一位氏名难以辨别之帝王的事迹,关于简文中的“又吴迵”一句,存在歧解,笔
2、者曾于《上博二〈容成氏〉再編连》一文中尝试提出一些个人浅解,近日反复考虑,又有所得,故成此文,冀诸贤者雅正。下面先列出相关简文(宽式):[尊]卢氏、赫胥氏、蟜极氏、仓颉氏、轩辕氏、神农氏、祝融氏、伏羲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贤。其德酋清而尚爱,其政治而不赏,官而不爵,无厉于民,而治乱不共,故曰贤。及□[□10/10]氏之有天下,厚爱而薄敛焉,身力以劳,百姓孝辰,方为三俈,求声之纪:东方为三俈,西方为三俈,南方为三俈,北方为三俈,以躗于溪谷,济于广川,高山升,深林入焉以行政。于是乎治爵而行禄,以儴于又=吴=迵=曰德遂衰矣。于是乎
3、不赏不罚,不刑不杀,邦无饥人,道路无殇死者。上下贵贱,各得其所。四海之外宾,四海之内贞。禽兽朝,鱼鳖献,又吴迵,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年而殁终。该段内容中的“又吴迵”,李零先生原释为“有无通”,郭永秉先生《从上博楚简〈容成氏〉的“有虞迵”说到唐虞史事的疑问》《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一辑第313~325页文中提到何琳仪先生主张读为“有虞迵”但未作具体解释,郭先生在此基础上提出“有虞迵”是一位传世典籍失载的古代有虞氏首领的论断需要说明的是,32号简“又=吴=迵=”的识别为郭永秉先生的判断,细审原简照片,该处字迹甚是漫漶
4、不清,是否当如此释读颇难判断,但笔者也尚无更新的见解,故此暂从郭永秉先生之说。,但其所用依据,则甚难成立。原因在于,《容成氏》或其它先秦古籍文例中都并没有郭永秉先生所言写法。郭永秉先生那篇《从上博楚简〈容成氏〉的“有虞迵”说到唐虞史事的疑问》里所举诸例,实际上皆不适宜。象“有夏孔甲”,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原文,当读为“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而“有穷后羿”,只见被称为后羿或羿、夷羿,从未见到有被称为“有穷羿”的情况。郭先生所用“有过浇”这个例证,原文当读为“昔有/过浇”而不是读为“昔/有过浇”,
5、类似读法的例子尚有《左传》中的“昔有/飂叔安”、《诗经》中的“昔有/成汤”、《逸周书》中的“昔有/共工”10/10等多例。而作“昔/有某某”的则不会再称具体的人名,如“昔/有虞氏兴”(敦煌写卷《六韬》)、“昔/有扈氏为义而亡”(《淮南子·齐俗训》),这是有显著区别的。郭文中提到的“虞思”、“虞遂”等,还有《左传》之“虞阏父”,在先秦文献中,绝无一处写为“有虞思”、“有虞遂”或“有虞阏父”,郭店楚简《唐虞之道》:“古者虞舜笃事瞽叟”一句提到舜时,也没有写成“有虞舜”这样的形式,而这也就是差别所在。并且,《左传·昭公八年》有言:“自幕
6、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可知有虞氏一直是家天下的,对他们而言,完全谈不到从谁谁处受让这种情况,因此这就与郭释《容成氏》内容不符了。再者,郭先生文中还认为:如果把“又吴迵”解释成“有无通”,那么“匡天下之政十有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年而歿终”的主语是什么呢?这和《容成氏》的行文特点不符。“匡政”、“歿终”的动作发出者承上省略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因为实在不能想象主语承上省可以承到几支简以前),所以“又吴迵”很可能就是这句话的主语。但无需远求,只以《容成氏》为例,这样的主语承上省且跨简的长句式随处可见,例如:10/10尧践施而
7、时时赛,不劝而民力,不刑杀而无盗贼,甚缓而民服。于是乎方百里之中率,天下之人就,奉而立之,以为天子。于是乎方圆千里,于是乎持板正立,四向随和,怀以来天下之民。是以视贤,履地戴天,笃义与信,会在天地之间,而包在四海之内,毕能其事,而立为天子。……汤乃谋戒求贤,乃立伊尹以为佐。伊尹既已受命,乃执兵禁暴,详得于民,遂弭天下,而一其志,而寝其兵,而官其材。于是乎喑聋执烛,瞀瞽鼓瑟,跛躃守门,侏儒为矢,长者修宅,偻者枚数,瘿者煮盐,宅忧者渔泽,僵弃不举。凡民卑敝者,教而谋之,饮而食之,使役百官而月请之。故当是时也,无并[□□□□□□□□]贼
8、盗,夫是以得众而王天下。郭先生以为不能想象者,原篇即有,所以郭先生以“又吴迵”当是主语的判断,自然也就并不确实了。其三,若此处是□□氏让于“有虞同”,那么完全可以并入前面所列各氏“不授其子而授贤”而无须另列,而若“□□氏”未行让贤之事,就有必要单独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