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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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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起法律的作用,不说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今天,就是人治盛行的古代,也没有人敢说法律没有任何作用。无论是要贯彻法律到底的法家,还是提倡德治的儒家,都不否认法律在统治中的积极作用,在自己学说中,对法律的论述一直是诸子百家争论的焦点。但是,有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却认为,制定法律还不如不制定法律的效果好,反对一切人为的法律,提出如此另类的“异端学说”,这个人是谁呢?想化作蝴蝶让自己飞的思考者庄子,战国时哲学家,姓庄,名周,也有说是叫子沐。汉族,宋国蒙人,也就是今天河南商丘东北,做过蒙地方的漆园吏。庄子是我国先秦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文学家。原系楚国公族,楚庄王后裔,后因乱迁至宋
2、国蒙,是道家学说的主要创始人。与道家始祖老子并称为“老庄”,他们的哲学思想体系,被思想学术界尊为“老庄哲学”,然文采更胜老子。代表作《庄子》并被尊崇者演绎出多种版本,名篇有《逍遥游》、《齐物论》等,庄子主张“天人合一”和“清静无为”。庄子最著名的言论,莫过于“庄周梦蝶”这个神奇的命题。...在《庄子·齐物论》中记载:“过去庄周梦见自己变成蝴蝶,很生动逼真的一只蝴蝶,感到多么愉快和惬意啊!不知道自己原本是庄周。突然间醒过来,惊惶不定之间方知原来是我庄周。不知是庄周梦中变成蝴蝶呢,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变成庄周呢?”庄周化为蝴蝶,从喧嚣的人生走向逍遥之境,是庄周的大幸;而蝴蝶梦为庄
3、周,从逍遥之境步入喧嚣的人生,恐怕就是蝴蝶的悲哀了。这种似懂非懂的神秘思想境界,也许是庄子所坚持的“道”之所在吧。说起庄子之“道”,看着玄之又玄,其实有着它内在的高深哲理,突然让我想起《庄子》里的一则故事。一个很喜欢道学的人请教庄周:你所说的道在哪里,为什么我看不到?庄周答:“道无所不在。”那人不解,要求说具体一点,庄周就说:“在蚂蚁身上。”那人说:“道那么高深的东西,怎么可能在蚂蚁这种卑贱的小生命上面呢,大师您在开玩笑吧,请告诉我真正的答案,我可是真心来学道的。”庄周闻言,说道:“那换个说法吧,道就在厕所里的大便中。”...那人见庄大师越说越粗俗,觉得是对自己心中的神圣
4、的道的亵渎,愤然拂袖而去。事实上,庄周一开始就已经告诉他真正的答案:道无所不在,既然无所不在,那小蚂蚁身上,人的排泄物中,自然都有天道了。可惜的是彼人既无悟性亦无灵性,我们的庄大师只好黑色幽默之后转身到梦里追蝴蝶去了。啥都不做比什么都强!道家作为一个比较“逍遥”的学派,它的思想在政治领域的反应就是“无为而治”。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见,道的最根本规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既然道以自然为本,那么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使其处于符合道的自然状态,不对它横加干涉,不以有为去影响事物的自然进程。可是“无为而
5、治”,不是“站着茅坑不拉屎”,无为而治的“无为”,决不是一无所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一种“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为而治的“无为”是“不妄为,不随意而为,不违道而为”...。相反,对于那种符合道的事情,则必须以有为为之。但所为之为,都应是出自事物之自然,无为之为发自自然,顺乎自然;是自然而为,而不是人为而为。所以这种为不仅不会破坏事物的自然进程和自然秩序,而且有利于事物的自然发展和成长。没有法律会更好!虽然庄子是道家的杰出传人,但是他对法律的见解也凝聚了他的道家思想精华。庄子生活在一个乱世,所谓“福轻乎羽,莫知之载;祸重于地,莫知之避”。残酷的现实让庄子深深思考:怎
6、样才能消解人生苦痛?什么样的社会才是理想的?为此,庄子提出了回归自然的思想。他想借此摆脱世俗名利的诱惑和道德仁义的束缚,从而达到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目的。庄子和老子一样,认为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弊端都是由人类文明造成的,人类只有放弃改造自然的企图和人为的仁、义、礼、智等等,变有为为无为,才能恢复纯朴的人性和真实的自我,保持原始、宁静、和谐的社会生活状态。...在法律思想方面他继承了老子的清静无为的思想,并且进一步发展为法律虚无主义。庄子的法律思想是批判型的,他对封建统治者的仁、义、礼、法、刑进行了无情的揭露与批判,并主张人要回归自然,才能维持社会的和谐状态。庄子和老子一样,也
7、认为在人定法之外,还存在一种来源于自然的自然法则或自然秩序。他把这种自然法则或自然秩序也称为天道。在《庄子》各篇中,都充满了对天道的赞美与颂扬。庄子认为人们必须效法与遵循天道,要循道而趋,而不可背道而驰。庄子的自然法思想和老子的自然法思想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老子崇尚自然法,并不一概反对人定法。而庄子则对人定法则持基本否定的态度。庄子认为法并不像法家所说的那样神圣,刑罚也并非治国之良策。庄子说:罚利害,五刑之辟,教之末也;礼法度数,刑名比详,治之末也。礼法度数,刑罚与奖赏,都是治国的下策,制刑立禁不仅无益于治国反而成了产生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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