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面临权属问题及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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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面临权属问题及解决思路摘要:目前全国各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尤其是权属问题,直接牵涉到农民集体的根本利益,又涉及诸多历史原因,成为确定权属关系的重大难题。那么如何破解这些难题,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少留或不留隐患呢?关键词:集体土地确权争议解决思路目前全国各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尤其是权属问题,直接牵涉到农民集体的根本利益,又涉及诸多历史原因,

2、争议时间长,难点集中,调查取证和确权比较难。经历土地改革、计划经济等历史时期,土地权属争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土地权属争议多数属于历史遗留、久拖未决的“疑难杂症”,证据收集难度大,特别是原始资料不完整甚至缺失,保存下来的一些证据由于当时条件限制,也难以保证真实性。成为确定权属关系的重大难题。那么如何破解这些难题,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少留或不留隐患呢?现笔者仅针对权属调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一点粗浅的看法及解决思路,仅供参考。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权属调查时存在的问题1.1河流及年久失修的农田

3、水利工程的权属如何确定,尤其是小河沟、小塘坝,水利部门认为是国有,村上认为是农民集体的,另外很多农田水利工程年久失修,已被农民耕种并纳入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如何确权?1.2国有草原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限问题。畜牧部门认为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确认为草原的,现在也应该按草原确认,但实际有很多已被农民开垦并纳入第二轮土地承包,这样的地权属如何确定?1.3国有林地与农民集体土地界限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林地权属发生多次变更,遗留问题多,且缺少书面形式的文字记载,时间长,地形地貌已变,难于认定。1.4集体土地中的国有土地发生变化的如何确权,是依据批件的面积还

4、是依据现状的面积。1.5农村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比如农村道路权属,农民在其他农民集体未利用土地上从事的开发及生产经营所占用的土地。2.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的依据和原则对于在权属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以及各省市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示精神,秉着''尊重历史,注重现状”的原则,从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充分听取权利各方的意见,查看双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主动协调,妥善解决。1.解决农村土地权属争议一点看法和思路3.1对于河流的权属,大中型的河流,依据水利部门提供的证据材

5、料应依法确定为国有。小河沟、小塘坝以及年久失修的农田水利工程,由于近些年气候变化的影响,很多小河沟、小塘坝早已干涸,部分农田水利工程也已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且已被农民耕种并纳入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的范围,对于这些情况,建议根据现状确认给农民集体。3.2国有草原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限问题,原则上依据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确认的地类为准,组织农民集体和畜牧部门进行协商解决。对已被农民耕种并纳入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建议权属仍为国有,但可以维持现状,让农民耕种至承包期满,再行解决,或由畜牧部门承包给农民,或由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内部调整。3.3农民集体土地和国有林地权属问

6、题,建议遵重历史,面对现实,要从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有利于管理和利用的角度来调查处理。如果主张权利方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则应当以历史证据为主进行确权。如果证据不充分且现在利用者是善意占用并形成历史事实,则建议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主协商解决。3.4对集体土地中的国有土地,对应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对现状中超占的部分,使用权人能按期重新补办手续的,可以按现状确认权属;使用权人不补办相关手续的,限期拆除超占部分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上的面积确权。3.5对农村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原则上国家与农民集体之间、农民集体

7、相互之间发生土地所有权争议,不能依法证明土地归属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现状确认所有权主体。乡(镇)农民集体与村农民集体发生土地所有权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确定为村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发生土地所有权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确定为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依法证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或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应依法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农民集体善意占用其他农民集体土地用于从事生产生活的,若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8、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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