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如何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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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对查出的企业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数额较大、企业无能力自行消化弥补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政策规定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31号)有关规定,区别以下情况进行财务处理:1.科目设置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核算企业在执行新制度前按照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指企业按照原制度规定,因资产发生报废、毁损等已记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但尚未处理的损失金额,以及已经发生的损失但尚未记人“待处理财产损

2、溢”科目的金额,如按原制度规定应记而未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资产盘亏、毁损等。2.原制度资产损失的归集及账务处理(1)企业根据国资委批复的原制度资产损失,进行科目归集,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贷:有关损失资产类科目(如: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科目)企业调账后,“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科目的余额,应与国资委批复的金额一致,未经批复的项目不能调账。如果金额不一致,企业应进行说明并上报国资委或集团公司证明材料。相关科目的归集及具体账务处理如下:第一,根据国资委批复的各项固定资产损失,做如下账务归集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比如如果已批复的固定资产损失,企业在2004年、2005年仍然计提了折旧,应将继续计提折旧部分进行冲销。冲销2004年已计提的折旧的同时还应进行追溯调整。冲销2004年折旧,做如下账务处理:借:累计折旧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盈余公积冲销2005年折旧,做如下账务处理:借:累计折旧贷:成本费用类科目第二,根据国资委批复的各项应收账款的损失,做如下归集和相应的账务处理:比如企业清产核资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报损时的

4、应收账款与2005年年底金额以及国资委批复的金额相同,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因企业2004年或2005年有回收,造成调账金额与批复金额不符,企业应在向国资委或集团公司报调账情况时予以说明,并附证明材料。如果企业在2004年、2005年发现有在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报损时未人账的应收账款,并且增加数是损失,企业应按国资委批复数调账,增加的损失数,应自行消化,并记人当期损益。第三,根据国资委批复的各项盘盈、负债和账外负债,应做如下归集和相应的账务处理:盘盈资产,做如下归集和账务处理借:有关资产盘盈科目贷:待处理财

5、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盘盈负债,做如下归集和账务处理借:有关负债盘盈科目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账务负债,做如下归集和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贷:有关账外负债科目(2)企业清产核资前按原制度规定已记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金额,分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第一种情况:企业已经申报了原制度损失,未经国资委批准,或企业未予申报,则企业应将已申报未批准或未申报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还原到原属资产科目,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资产原科目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第二种情况:企业已经申报原制度损失,并经国资委批准,应将原“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转

6、人新的二级明细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3.原制度资产损失核销后的账务处理执行原制度的损失,原制度损失经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损失”科目归集后,经国资委批准核销权益,应区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经营资质条件对净资产没有明确要求的企业,将已批准核销的“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经过上述结转后,“

7、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科目应无余额。如果企业200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的余额不足以冲减“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金额,则还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做如下账务处理:借: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核销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的顺序:核销盈余公积时,应按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的顺序核销。核销资本公积时,如果企业“资本公积”科目设置了二级明细科目,先核销资本公积准各明细科目,然后核销其他明细科目。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部分,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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