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保障社会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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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社会保障与社会预防犯罪答辩号:83063...论社会保障与社会预防犯罪山西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嵇伏君【摘要】犯罪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对犯罪原因的研究,犯罪的社会原因是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也是对犯罪产生之原因分析的一个重要方面,当今社会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犯罪仍然成为社会发展中所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手,加强社会预防犯罪的实践,强调社会预防犯罪,以完善社会保障作为预防犯罪的手段,对当前社会预防犯罪的实践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预防;犯罪预防;犯罪研究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

2、2008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1]其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20世纪末中国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这一目标的提出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毋庸置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秩序的基础。犯罪与社会关系紧密相连,犯罪根源于社会,又作用于社会,危害社会。犯罪预防是人类社会针对犯罪这一社会病态现象所采取的一项根本性对策。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手,加强社会预防犯罪的实践,是当前预防犯罪和有效遏制犯罪的重要途径。 一、社会预防在犯罪预防中的地位 (一)社会因素——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 自从犯罪学

3、产生以来,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犯罪学家们对犯罪原因这个古老的论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犯罪原因的研究是犯罪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尽管各国的犯罪学家们对犯罪产生的原因始终存在着分歧,但是犯罪原因仍处于犯罪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正如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恩里科·菲利(EnricoFerri)在他的《犯罪社会学》(CriminalSociology)一书中提出,导致犯罪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即:1、人类学因素(Theanthropologicalfactors)。犯罪的人类学因素是指犯罪人生理、心理及种族三方面的个性特征,尽管人类学因素对犯罪有着很大影响,但人类学因素必须与他种因素结合,相互作用,才能对犯罪产生

4、影响,单是人类学因素不足以成为犯罪的原因。2、自然因素(Thephysicalfactors)。犯罪的自然因素是指犯罪人生活于其中,并未予以注意的自然环境,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地理环境、季节气候等状况。自然因素虽不能直接导致犯罪,但通过与其他因素的结合能够促使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产生犯罪现象。3、社会因素(Thesocialfactors)。犯罪的社会因素是指能够促使人类生活不诚实、不完满的社会环境。其中包括经济、政治、道德及文化生活中的各种不安定因素。[2]因此“犯罪是由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现象,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由上述三种因素相互作用

5、的结果,而社会因素是其中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3]——成为菲利的犯罪原因三元论。而德国的著名刑法学家李斯特(ThomasLister)将犯罪行为归结为个人原因和社会原因共同造成的——形成犯罪原因二元论。同时,菲利和李斯特又根据各自的犯罪原因理论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和社会对策理论。而李斯特根据其犯罪原因二元论提出了“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著名论断。 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龙勃罗梭(Cesare...Lombroso)曾在《犯罪原因和补救》一书中指出:“犯罪不只是由于犯罪人的体质而发生,气候的影响、文化、人口的增殖、宗教、教育、遗传、经济状况等都可以成为犯罪的原因和诱因。”[4]意

6、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RaffaeleGarofalo)在其代表作《犯罪学》的第二部分“犯罪人”中,将犯罪的社会因素分为文明、教育、宗教和经济条件。 我国学者刘仰之先生的《犯罪学大纲》(1946年),即对构成犯罪的社会环境原因、自然环境原因、个人原因进行了研究。在构成犯罪的社会环境原因方面,他对贫穷与犯罪、失业与犯罪、政治与犯罪、家庭与犯罪、酗酒与犯罪、赌博与犯罪、职业与犯罪、人口与犯罪、烟毒与犯罪、奸淫与犯罪共11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5]此外,著名社会学家和犯罪学家严景耀先生在其著作《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中论述了“犯罪根源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

7、,追根溯源犯罪人的犯罪意识来源于社会”。[6] 对于一定的社会形态而言,犯罪的产生、发展与变化存在深刻的社会根源。犯罪学家都已意识到社会因素与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正如菲利所言:“一个人或许有天生的犯罪倾向,但他如果处在良好的环境之中,就可能到死也不违反任何刑法法则和道德规范。”[7]一方面他承认人身危险性的一定作用,另一方面又认为社会因素与自然因素对犯罪的极大影响,某种类型的犯罪孕育和产生于一种包含特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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