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行政执法应当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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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行政执法应当注意的问题湖南省财政税政法规处华保国2012年5月依法查处会计违法行为、财政违法行为、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财政管理的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是各级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行政执法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都会直接影响,都存在着的一定律风险。因此,行政执法必须遵守“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六项原则,才能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是一个始终不能放松的大事。一、财政行政执法的概念及分类(一)财政行政执法的概念财政行政执法,是指财政部门为了执行财政法律、法规、规

2、章,实现国家财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财政行政执法的分类财政行政执法的内容丰富、方式多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分类。...法定的分类有:财政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处理)、行政征收(非税收入征收)、行政确认(会计事项的确认、国有资产权属的确认)、行政检查、行政裁决(国有资产权属争议的裁决)等。理论的分类有:1、按照财政部门采取行政执法行为的状况,分为“主动行政执法行为”和“被动行政执法行为”。前者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

3、主动进行执法(按年度检查计划进行执法即属主动执法行为);后者须由当事人申请或者同意而进行执法。2、按照财政执法行为的形式要求,分为“要式行政执法行为”和“非要式行政执法行为”。“要式”是指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发生的执法行为,如财政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举报案件的立案查处等;“非要式”无须法定条件即可发生的执法行为,如依计划实施的财政执法检查。3、按照财政执法行为是否具有独立性效力,分为“独立财政执法行为”和“附属财政执法行为”。前者是指不需要其他执法行为作为依托而独立行使的,如警告

4、、罚款;后者则是以另一个执法行为作为前提而延续的执法行为,如行政强制执行。4、按照财政执法的权力来源,分为“依职权的执法行为”、“依授权的执法行为”和“...依委托的执法行为。财政部门每年按计划实施的执法检查属于依职权执法行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执收主体的非税收入和对非税收入票据的日常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具体工作,都属于依授权的执法行为;财政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协助检查(调查),中介机构的检查(调查),就属于依委托的执法行为。二、财政行政执法应当注意的有关

5、问题(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行为作为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由依法设立的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实施的,非行政机关是不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但是,根据需要,法律、法规可以将行政机关行使的部分管理职权授予依法设立的非行政机关(包括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企业等)。1、行政机关作为执法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其职权来自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必须经过四个程序,一是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二是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三是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四是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未经该四个程序设立

6、的都不属于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机构的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上述规定,国务院制定的《地方各级人民

7、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上报的方案,主要包括机关的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简称“三定”方案)。2、其他组织作为执法主体必须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其职权来自法律和法规的授予。《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三十七

8、条规定了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就不属于独立的法人,或者现实并不需要,法律法规就不能授予行政管理职权。...3、财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问题。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都是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地位,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各项财政管理,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会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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