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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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主任、副主任、祕书长、各位委员:我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委托,现就《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制定本条例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首先,是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需要。早在1987年,我省就提前全国13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去年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为897万人,占总人口的18.63%,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40万,占老年人口的15.6%o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186万人,

2、占总人口的24%,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迫切需要作出制度安排。其次,是适应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目前,我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务需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地在工作实践中总结了不少经验做法。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为推动相关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政策保障,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巩固和提升。第三,是发挥人大立法引领和制度推动的需要。十八届三

3、中全会强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针对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专题询问和代表满意度测评,并在监督工作基础上,把立法决策同发展改革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结合本省实际,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立法是人大职能所系。二、草案的起草过程《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直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3月,

4、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成立起草小组,法工委、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参与框架设计和条文修改。5月以来,我们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集中梳理重点、难点和亮点,起草了初稿。7月中旬,书面征求省有关部门和11个设区的市、90个县(市、区)人大的意见。8月,分别赴杭州、衢州及西湖、上城、桐乡、镇海、余姚、建德、桐庐、常山等地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听取政府部门、省人大代表、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员会、老年协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老年人等各方面意见。8月下旬,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省有关部门座谈会进行研究修改

5、,在草案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送省政府征求意见。在此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此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有力指导。9月4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草案趋于成熟,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三、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草案共九章五十七条,分别为总则、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服务人员、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说明以下几个问题。(一)关于基本原则。多年实践表明,在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是主导,社会力量是主体,亲情赡养是义务。为正确把握养

6、老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草案规定:“本省社会养老服务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草案第四条)(二)关于政府职责。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统筹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行业规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老龄工作等20个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乡镇街道承担本区域内社会养老服务的相关工作。(草案第五条至第八条)(三)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目

7、前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这是传统养老方式的传承,是养老的基础。为支持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草案规定赡养人、扶养人应当履行养老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有计划地推进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推进便民信息网、远程监控、无线呼叫等科技手段开展养老服务,鼓励邻里互助、银龄互助、志愿服务。(草案第二章)(四)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是老年人养老的重要依托。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点(草案第十五条);区分城镇新建住宅小区、老城区,明确不同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标准及方式(

8、草案第十六条);针对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规定上述设施建成后,由村、社区或受委托的专业组织和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草案第十七条)(五)关于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是养老事业的支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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