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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农业大学文件校教字(2013)13号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考风建设,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促进课程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第三条课程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诚信、严谨”的原则。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
2、核成绩及所得学分记入成绩单,并归入本人档案。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取得河北农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均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和专业主干课的考核一般为学校统一安排。第六条考试课程考核以闭卷笔试为主要方式,也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开卷、半开卷、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微机操作、撰写学术论文、作品制作、读书报告、课程设计或其它等有利于考查教学效果的方式,但需任课教师填写《河北农业大学课程考试形式申请表》,经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第七条考试课程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凡提
3、前进行考试的课程,可由任课教师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提前考试课程申请表》,经相关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可进行考试。第八条学生因故缺课(免听除外)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未完成本门课程作业、实验、实习报告以及实验课、实验操作、平时成绩不及格者,均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开课学院于考前两周将无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及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本人。第三章命题与试卷管理第九条命题原则1•命题的依据是教学大纲。重点考查学生对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并以综合性试题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4、的启发和引导。2•命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型设置要合理、难易度适中;试题份量要以大部分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完为宜;试题分值分布合理,学生成绩优秀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下。3•命题提倡“考教分离”,逐步建立健全试题(卷)库。4•开卷考核的命题,应以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概括能力、分析推理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为出发点。第十条考试课程要同时拟定A、B两套试题,并拟出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A、B卷类型相似、份量相当、难易程度相近。主、客观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2。第十一条试卷按《河北农业大学试卷样本格式》要求进行排版,试卷必须用打印稿。任课教师于考前两周填写《河
5、北农业大学考试试题申报表》,课程负责人或系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后,装入专用试卷袋密封,送交学院(部)办公室,由学院教学秘书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题。第十二条各课程试卷在考试前后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密。凡出现泄密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四章考场与考务管理第十三条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试期间日常事务及应对各种紧急事件。学校、学院成立两级巡视组,对所有考场进行巡视。第十四条考试时间确定后,各学院必须按要求配齐主监考。每个考场由开课单位派1名主考,学生所在学院每30人派1名监考。专业课考场每60人及以下安排主、监考各1人,每增加30名考生增加1名
6、监考。学院组织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第十五条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河北农业大学考试监考人员职责》。监考教师发现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在《考场记录单》内记录详细经过,考生须在《考场记录单》的相关栏上签字,监考老师确认签字,写出情况说明,连同作弊证据、试卷一起送交考试管理办公室。第十六条出现以下情况者按教学事故处理:1•命题内容等与考前辅导范围、复习题雷同。2•试题分量轻、学生提前一个小时全部交卷。3.监考人员迟到2分钟以上,或未到场;监考不负责,清场不严、秩序混乱;对考试作弊视而不见,不做处理。4•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无故离开考场,或在监考过程中有接打电话、
7、收发短信、看书、听音乐、聊天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5.监考人员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6•试卷未及时交送指定地点,耽误试卷印刷、影响考试。7.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泄漏试题。8•阅卷、评分明显不合理,随意给学生改分。第五章考试纪律第十七条学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相应的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的考场,按主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把有效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检查。迟到30分钟以旷考论处,不准进入考场。学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交卷。第十八条主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做好清场工作。认真检查学生证件是否与学生相符,不带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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