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理思想史整理1

西方法理思想史整理1

ID:32573856

大小:142.8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2-12

西方法理思想史整理1_第1页
西方法理思想史整理1_第2页
西方法理思想史整理1_第3页
西方法理思想史整理1_第4页
西方法理思想史整理1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方法理思想史整理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创建时间:2013/1/1419:16:00602工作室1、了解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的研究对象欧洲和北美主要国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政治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及其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规律2、了解西方法律思想历史发展的分期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现(当)代资本主义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今(又可为20世纪60年代前后两个阶段)代表人物古希腊: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葛学派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荷兰格老秀斯英国霍布斯和洛克法国孟德斯鸠和卢梭美国杰斐逊、潘恩和汉密尔顿边沁

2、英国梅因德国萨维尼英国奥斯汀古罗马:西塞罗、罗马法学家(五大法学家)时间前8世纪至公元476年476年至1640年1640年至18世纪19世纪3、理解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意义a丰富知识,特别是法学方面的历史知识;b提高理论思维能力,特别是综合分析能力和鉴别能力;c加深对理论法学知识的理解;d了解西方现代法制的精神;e提高对各种法律文化的鉴赏能力和分辨能力;4、柏拉图的正义观A正义论是国家和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最高原则B正义即和谐,包括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理性,表现为知识和智慧个人正义激情(意志)理性表现为勇敢欲望控制表现

3、为节制治国者智慧三个等级各安其位、城邦正义卫国者勇敢各守本分、各司其职生产者节制各尽其能C法律与正义的关系:正义是政体和各种具体法律的内在生命,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法律要服从正义必须根据正义的原则制定柏拉图的“哲学王统治”理论A哲学王统治(哲学王是具备美德而又受良好教育,爱智慧,追求真理的人,实际上是“智慧”与“权力”的结合)B哲学王通过知识进行统治,比法律统治具有更大的优越性,法律远不如哲学家的智慧第7页共7页创建时间:2013/1/1419:16:00602工作室5、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法律来源于正义、体现正

4、义并以实现正义为根本目的)A正义的含义(正义是:政治生活中的善德;公共利益或社会资源的分配联系;一种平等或公平观念;事物的分配规则,同时也是行为规则)B正义的分类普遍正义

5、又称原始的正义、抽象的正义、一般的正义和绝对的正义

6、;以公共利益为依归,要符合城邦的法律,也要符合社会上公认的一切道德标准特殊正义

7、又称政治正义、法律正义、个别正义

8、分配正义:国家或上级根据比值相等或合比例的原则分配财物、职务和论功行赏时所坚持的正义。矫正正义

9、也称交换正义

10、:对私人交往中不正义的行为的纠正。①自愿交换关系(如契约)②非自愿交往关

11、系(如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执行)C与柏拉图的正义观相比较柏拉图等级和谐观,基于社会成员的等级划分亚里士多德提出自由民内部平等的思想;但承认社会成员的贫富等级差别,把公民分为极富、极贫和中产阶级6、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A概念:见课本P42B政体分类(标准:①根据执政者人数的多少;②根据统治所趋向的目的)正常政体变态政体君主政体(统治者为一人)僭(jiàn)主政体(君主私人利益凌驾于人民之上)贵族政体(统治者为少数人)寡头政体(富有者利益凌驾于平民之上)共和政体(统治者为多数人)民主政体(为平民利益而对富有者进行限制)C

12、理想的政体抽象地看,亚里士多德对六种政体的喜好排序是: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民主政体→寡头政体→僭主政体但他认为最好的政体是共和政体。因为:第一,前两种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第二,共和政体是由中产阶级执掌政权的政体。D中产阶级治国论(极富阶级逞强好胜,易犯重罪;极贫阶级懒散无赖,易犯小罪;只有中产阶级最能服从理性而达到正义)7、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A法治的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B法治的根据(法治的人性论基础:“恶性普在”;法治的

13、认识论基础:众人智慧优越于一人智慧)

14、中国法家仅从人性论角度论述法治问题

15、C简评亚里士多德法治论(西方法治理论的源头;抛弃了柏拉图“理想国”的幻想,但是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同样背离了现实)8、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A自然法的定义(西塞罗认为,法律的本质需要从人的本性中去寻找,而人的本性就是源自于神的理智、存在于人自身中的理性;自然法是最高的理性,它根植于自然,是正义的体现,是神的意志,它召唤正确行为,禁止错误行径,依靠自然的强制力或约束力来实现;自然法并不是人心制定出来的东西,并不是各民族制定出来的一种任意的规定,而是那

16、个支配宇宙的永恒理性的印记)第7页共7页创建时间:2013/1/1419:16:00602工作室B自然法的特征(自然法:是普遍适用的,适用于所有的人,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和民族;是永恒不变的,是亘古不易之法;和神法一样都是最高的,居于人定法之上;与神法是相同的,是神意的体现)C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认定法根源于自然法,是自然法的具体体现;法不以人的意志为基础,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