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布山古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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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始皇兼并六国,平定扬越,继派任嚣攻取南方陆梁之地,统一中国,设立郡县,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陆粱地设南海郡(今广东除西南部外,全属)、桂林郡(广西中、北、东部)、象郡(广西西南部及越南北部)。南海尉任嚣死后,龙川令赵佗接任南海尉,邑番禺。秦亡,赵佗兼并桂林郡、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称南越国。汉十一年(公元前196年),陆贾奉使立赵佗为南越王,赵佗改桂林郡为郁(后文均用郁)林州。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灭南越国,以其地设置南海、苍梧、郁林、合浦、日南

2、、九真、交趾等七郡。元封中(约公元前108年),又增加儋耳、珠崖二郡,共九郡。其中,郁林郡辖l2个县:布山(桂平西部、北部和贵县东部)、柯林(桂平县东部、南部以至玉林兴业石南,平南县大同、阳川等地“柯”又作“阿”)、广安(横县)、广郁(贵县南、西、北部)、中留(武宣县西部、南部)、桂林(象郡县东部、南部)、潭中(柳州、马平东部、南部)、临尘(邕宁县西部)、定周(宜山县西部、北部)、增食(宾阳县东部、北部)、领方(宾阳县西部)、雍鸡(崇左县南部、北部)。汉郁林郡的郡治及布山县治,历来都有两说:一说在

3、桂平,一说在贵县。两说的分歧中心在于布山县到底在哪里?现就笔者所掌握的一些史料以及实地考察所得,提出如下粗浅的看法。(一)《桂平县志》(1920年民国版)早已辨明:“汉布山县为今桂平,非今贵县”;“布山县治在县西五十里(即赵里之古城——现桂平市蒙圩镇新德古城村)”。民国版《桂平县志》卷三,“纪地•沿革”篇的“附考”中,首先引录《贵县志》(1893年清光绪癸巳版)的“布山县考”五百多字的全文予以分析。认为《贵县志》依据清嘉庆六年(1801年)出版广西巡抚谢启昆编纂的《广西通志》(以下简称《通志》)有

4、错,便以光绪(1896年)出版、知府夏敬颐编纂的《浔州府志》(以下简称《夏府志》)对《通志》进行辨误。引证《夏府志》载:“贵县于唐为贵州《新唐书》:‘贵州理郡林县’;《旧唐书》:‘理郡平县’。《通典》、《寰宇记》、《广记》、《纪要》诸书,皆以为汉广郁县地,则贵县原非布山。惟陆绩显朝岗在郡林县北二十五里。《元和志》、《寰宇记》载之,似郡治又在今贵县。然《旧志》县南有郁林故城,相传为吴陆绩太守所筑。在《纪要》,既以为未足据,至严子进《补志》并以布山系郁林州下,则更混入今郁林矣!“尝考《通典》:‘桂平汉

5、布山县地’。《旧唐书》、《寰宇记》、{t-记》:‘桂平汉布山县,郁林郡所治’。《纪要》:‘桂平汉布山县,郁林郡治此’。《一统志》:‘布山废县,在今府治西五十里’。则亦桂平地。是诸书皆以桂平为布山,此外,属布山地者,惟平南之大同、阳川二旧县,见于《元和志》,他无闻焉。盖大同、阳川仍与桂平之宣乡接壤,于贵则不相属也。而《通志》云尔者,殆因隋废布山、武平入郁林县而误及与!”可见,《夏府志》已将早它95年前出版的《通志》的误点予以辨明。此外,由于光绪版的《贵县志》强调《通志》“沿革表”中有“于贵县之下,大

6、书布山县者五,均注郁林郡治,而桂平县之下,分注布山县者四,而阿林县则大书直书焉”。笔者查对了《夏府志》的“沿革表”,《夏府志》均改正了《通志》的错误,在汉桂平栏目中清楚书明:“布山县:郁林郡治(《通志》系贵县,今订正)”;而在贵县栏目中标明:“广郁县,属郁林郡”。这更说明《夏府志》对《通志》的辨误是前后⋯致的。民国版《桂平县志》澄清了《贵县志》引证“《水经注》云:‘郁水东迳布山县北,东人阿林,潭水注之(潭水即今桂平北江)’则布山附郡在上流,而阿林在下,愈觉晓然”说法中的不准确的地方,并详细进行了分

7、析,认为:“《水经注》作于郦道元,在《通典》、《寰字记》、新旧《唐书》之先,若未辨其援误,则《贵县志》证据为强,而布山为棒半之说难信”为说明布山不是贵县,民国版《桂平县志》提出四大理由:“夫欲明布山非贵县,第一,当知汉郁林郡治不在令之贵县考贵县为汉之广郁,非为郁林、《夏府志》已举新旧《唐书》、《通典》、《寰宇记》、《广记》、《纪要》诸书以为证,无席再辨。“第二,当明兴业非布山县地若兴业为布山县地,则贵县之为汉布山县治,犹为近似。然兴业置于唐朝,而新旧《唐书》及杜佑《通典》,俱未言其为某代某地;后出

8、之书,乏为布山县地,果何所本?况《舆地纪胜》并以兴业为汉广郁县地,《地理韵编》亦依之。据此,则《贵县志》以桂平不过为汉布山县地,实非布山旧县,而欲举兴业为例,其说可破。“第三,当知《贵县志》引《水经注》有二误。一,删截注文之误。按《水经注》原文云:‘东运布山县北,郁林郡治也。吴陆绩日:从今以后六十年,车同轨,书同文。至太康元年,晋果平昊。足迳中留县南,与温水合。足东入阿林县’云云。⋯⋯考中留即今武宣(见李兆洛《地理韵编》),温水亦兼称郁水(并见《水经注》)。细玩注文,郁水既先经中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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